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课程是为培养实务型公务员,或公共行政部门高级管理人才而设立。学生除了要学习一般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也要学习政府和公共管理的专门实务。学院重视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视实务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使学生能学习公共事务的调查研究、决策分析、政策制定以及政策执行的方法,以便能在行政工作中应付自如。
课程大纲
1﹒学术范围
课程设计旨为提高学员对政府机关行政运作及管理方面的认识;通过专业学习和研究,学员将获得公共行政管理、经济及公营机关方面的专业知识.
2﹒课程期限
一般为2学年;完成课程的最长期限为48个月。毕业学分为72学分;即修满「基础科目」的40学分后,须从「选修科目」中选修五科共20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取得12学分。
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学生须从“选修科目”选修五科共二十学分。
备註:校方每学期将指定供学生选修的选修科目。
(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均以澳门特区行政公报所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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