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正文 [上海师范大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本专业的主要培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方面的专业研究人才和高校有关专业的师资。包括可靠性统计reliability statistics、试验设计与分析design of experiment and sttatistical analysis和金融工程financial engineering三个研究方向。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方面的专业研究人才和高校有关专业的师资。 1、通过进一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逐步形成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毕业后为四化贡献力量。 2、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并将有关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熟练地应用统计软件和编制数学计算程序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4、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1、可靠性统计reliability statistics 2、试验设计与分析design of experiment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3、金融工程financial engineering (三)学制 三年 (四)课程设置 1、必修课程: (1)学位公共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theory and practice of scientific socialism 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 第一外国语first foreign language (2)学位基础课: 泛函分析functional analysis 概率与测度probability and measure 高等数理统计advanced theory of mathematical statistics 随机过程stochastic process 统计计算与软件statistical computation and software (3)学位专业课: 可靠性统计reliability statistics 线性模型linear models 试验设计与分析design of experiment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 时间序列分析time series analysis 抽样调查与抽样检验sampling survey and inspection 专业外语specialized foreign language 专题讲座lectures on special topics 2、选修课程: 多元统计分析multivariate statistical analysis 保险精算数学actuarial mathematics 金融工程学financial engineering 证券投资组合分析portfolio analysis of securities 非参数统计non-parametric statistics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者补修课程: 复变函数论complex function theory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probability theory an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 4、实习 5、社会实践活动 (六)成绩考核 采用开卷、闭卷、撰写专题论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要求学生在学期间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七)学位论文撰写 1、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人主攻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酝酿学位论文选题。 2、第四学期末,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写出开题报告,并经教研室有关专家论证,经修订后由导师审核同意。开题报告需包含:论题;论文的基本构思或大纲;论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已阅读过的和准备阅读的资料;疑点和难点等。 3、课程学习结束,学习课程优良成绩占三分之二以上,教育实习获得通过者,方可进入论文的写作阶段。 4、论文的选题和内容应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有一定的创意和前沿性。 5、正文一般不少于三万字,外文摘要2000字符,中文摘要800字。 6、论文的封面、中外文提要、正文、附录和参考文献的编排,都必须符合国际通行的学术论文规范,所有的注码必须注明:①国别(或时代)、②作者(或译者)、③书刊名称、④卷次(章节)、⑤页码、⑥出版社、⑦出版时地;否则不能参加答辩。为方便审读,论文行距应较宽松,用4号字或小四号字。 (八)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由作者本人提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秘书分送答辩委员。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须聘请2位(或以上)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 (3)答辩委员会由4-5名与选题有关的教授(或研究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组成。答辩委员会推举一名答辩主席,答辩人的导师和副导师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答辩主席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 2、学位授予 论文在获三分之二(或以上)答辩委员通过后,答辩委员会可建议授予答辩人所申请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