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工程是一门覆盖面宽的新学科,在我校主要研究如何应用光波(包括红外、可见光到紫外)这一拓展电磁频段进行信息获取、存储、传输、交换(转换)、处理,以及实现图象显示的一门工程技术学科。它是在光学、激光技术、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固体物理学、电磁场理论、计算机技术以及信息与通信工程发展与支持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门内容全新的学科。光学工程又为这些学科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它广泛渗透到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发挥愈来愈大的作用与影响,是本世纪信息科学与技术的重要支柱。光学工程与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和仪器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相互交叉,紧密联系;我校在上述学科也均有博士、硕士点。它又与近代物理学、数学、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密切相关。
我校光学工程主要从事光电子学及其相关应用方面的教学与科研,特别在新型显示与光电成像、光纤与光通信技术、激光科学与技术、光电传感、测量与光信息处理以及光电工程等方面具有特色。承担多项国家重点项目科研,科研经费充裕,获得部、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多项,九五期间已培养硕士与博士生300多名,目前有7名博士生导师,教授13名,副教授35名。该学科某些主要研究方向在国内处于前列,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影响。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光学工程坚实的基础理论及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相关的实验技术及计算机技术,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及独立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能胜任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产业部门有关方面的教学、科研、工程技术开发和组织管理工作。
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政治合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献身于伟大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二、研究方向
1.激光工程与技术 2.显示与成像 3.光纤通信 4.光电传感与光信息处理
5.光电工程 6.红外图象信号处理技术 7.光电薄膜与器件
8.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技术 9.集成光电子技术与器件10.敏感电子学与传感器技术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半至四年;提前完成硕士学业者,可提前半年毕业;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四、学分与课程学习基本要求
硕士生学习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0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8个学分,必修环节不低于2学分。课程学分要求中,学位课不低于18学分,其中所有公共基础课必修(皆为校统考课程),基础课至少选修一门;非学位课不低于10学分。
学位课可替代非学位课,但非学位课不可替代学位课。对于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生须补修相应专业本科核心课程至少3门,但不计学分。
研究生学习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业知识,可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某些课程,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但不计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