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的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学位教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和依法治国方针的确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为立法、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及与法律专业相关的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等领域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专业培养目标是: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二)掌握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具有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本理论素养,胜任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和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职务。
(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以满足我国加入WTO和深化对外开放对外向型、复合型人才的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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