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学Higher Education(040106)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高等教育学专业主要培养高等教育研究和高等教育管理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1.本专业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伦理方面的要求:
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祖国和整个人类世界充满责任感,具备道德识别和判断能力;对高等教育学科有着浓厚的兴趣,在专业工作中有自我奉献精神和公共服务意识,具有与他人合作的意识和能力。
2.本专业的学生在专业知识方面的要求:
掌握高等教育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了解学科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了解世界和中国的高等教育改革的实际情况,可以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研究高等教育的现实问题。
3.本专业的学生在专业能力方面的要求:
具有用现代技术手段收集和处理各种信息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分析高等教育问题的能力,具有较熟练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较强的人际沟通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方法。
(二)研究方向
1.高等教育基本理论(Basic Theory of Higher Education)
本方向主要研究高等教育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高等教育和社会其他子系统的相互关系,研究高等教育的职能,研究高等教育的历史发展,研究高等教育思想,研究高等教育的基础理论。
2.高等教育管理(Administr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本方向主要研究高等教育宏观和微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高等教育的专业机构、科类机构、层次结构、布局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高等教育的经济、财政问题,研究高等教育立法问题,研究高等教育评价的理论与技术,研究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组织建设等问题。
3.高等学校课程与教学论(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al Theory in Universities)
本方向主要研究高等学校课程与教学目标、课程标准、教学评价、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技术,教学设计等问题。
4.院校研究(Research on Institutions)
本方向主要研究高等学校某一个案如何定位,如何发展等问题。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教学科研组织建设等问题。
(三)学制与学分2.5—3年,应修35-40学分(四)课程设置1.必修课程:
(1)学位公共课:
外语Foreign Language 4学分马克思主义原理Marxism Principle 3学分(2)学位基础课:
高等教育原理Basic Theory on Higher Education 3学分比较高等教育Comparative Higher Education 3学分高等教育研究方法Methodology of Higher Education 3学分(3)学位专业课:
高等教育管理学Administration on Higher Education 3学分大学教学与课程论Instructional and Curriculum Theory in University 3学分世界高等教育史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3学分(4)非学位必修课:
高等教育社会学Sociology of Higher Education 2学分专业外语Specialized Foreign Language 1学分高等教育经济学Economics of Higher Education 2学分2.选修课:(前两门为指定选修课)
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史The History of Chinese Higher Education 3学分高等学校管理心理学Management Psychology on Higher Education 2学分计算机应用Computer Application 2学分SPSS Educational Statistics and Application of SPSS 2学分高等教育哲学Philosophy on Higher Education 2学分高等教育评估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2学分高等教育法学The Law on Higher Education 2学分大学德育论Ethics of Universities 2学分高等教育名著选读Selective Readings of Classic Works 2学分on Higher Education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者补修课程:
教育学原理Pedagogy Principles普通心理学General Psychology(五)教学和培养方式学位基础课以课堂教学方式为主,可以采用讨论式和报告式开展教学。学位专业课除了课堂教学方式外,还可以以参加课题、共同研究等方式进行教学。专业课可以请校外的专家教授任教或承担部分教学内容的授课,也可以到兄弟院校听课。选修课参照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的方式进行教学。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的教学应有课外阅读和作业布置及考核。
(六)成绩考核
1.考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研究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检查研究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的程度,评定学习成绩;分析教学效果,研究和改进教学工作。
2.研究生必须根据培养方案(培养计划)的规定,参加课程学习的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一般为考试方式。对于实验课、实践性比较强的课程和教学其他环节可采取考查方式。学位论文以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
3.考试课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课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相当于百分制的90分以上,80分至89分,70分至79分,60分至69分,59分以下)。成绩评定必须在新学期开学前结束。
4.考试方法应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可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可采取闭卷、开卷或闭、开卷相结合的方式。口试应有口试提纲和详细记录。
考查可通过平时作业、实验报告以及总结报告等方式进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当结合课程特点,按授课计划要求确定。(具体考核要求参照《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
(七)学术活动和学术论文
1.学术活动
①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如国内外专家讲学、科技讲座、学术交流会等。在第一、第二学年内研究生应至少参加十次学术活动。
②研究生应积极撰写学术报告,并在第一、二学年内至少公开作一次学术报告,报告形式由培养单位负责安排。报告内容可以是待发表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结合自己的科研实践、阅读最新专业文献的心得体会、理论问题的探讨等。
③组织及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在研究生中期考核时给予评定,并记录成绩。
2.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在省级刊物(不含增刊)上公开发表或被国家级以上学术会议采用一篇学术论文;论文内容必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有密切的联系。
①计算办法: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计1篇,第二作者以1/2篇计,第三作者以1/4篇计,第四作者及以后不计。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会议论文须乘系数:国际性学术会议的系数为2.0,全国性学术会议系数为1.0,省级学术会议系数为0.5;在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或发表在被SCI、EI收录的期刊上或为ISTP收录的论文,第二作者一篇即可。
②确认标准和认可方式:以正式发表或录用论文集原件为准;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或录用的论文清单必须附在学位申请书后,在申请论文答辩时,附交论文发表所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第一页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的复印件。
(八)社会实践
(1)科研实践(含协助科研):参加各种内容和形式的专题调查、科技服务、课题研究,协助有关单位解决科研、生产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等。
(2)教学实践(含协助教学):教授课程,结合研究生科研课题举行专题学术讲座,为本科生上辅导课,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
(3)管理实践(含协助管理):担任本科生或低年级研究生的辅导员,参与学校管理部门的行政或教学管理工作。
(九)中期考核
1.考核时间:修课结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各实践环节结束后的第五学期第二周进行。
2.考核组织:考核小组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及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3.考核内容:
①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及道德品质。
②业务学习和参加实践以及学术活动的表现。
③科研能力。
(具体考核办法参照《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进行)
(十)学位论文撰写
1.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①对所研究的课程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具有一定理论或实践意义。能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研究生论文撰写工作,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完成。
②论文篇幅一般在2-3万字,最多不超过5万字。
2.学位论文撰写程序及基本格式参照《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