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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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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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博士生400名(以教育部公布的计划为准),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在录取前获得硕士学位)。持国外硕士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者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才能报考。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考普通招考(录取后脱产学习)、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并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具体要求和流程请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查看有关通知。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16日。
  报名网址:http://www.hneao.cn/bsbm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1年3月18日——20日。
  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逸夫楼北栋306室。
  报名费:300元/人。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携带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生携带硕士研究生学生证、身份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确认;持国外硕士学位者携带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确认。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提交的报考材料
  考生须在3月21日—25日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2011年报考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3.硕士生阶段学习成绩表(硕博连读生的成绩表由研究生院培养办统一提供)。
  4.复试时须向报考的导师提交其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著作、论文等材料。
  (四)函报
  函报考生采取网上报名与材料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一个星期内通过邮局将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011年报考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费及有关报考材料邮寄到研招办。通信及汇款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82。汇款单上务必注明考生的姓名、网报号和报考专业。收款人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准考证
  函报考生于2011年4月11日—15日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验证后领取准考证。
  其他考生于2011年4月11日—15日到报考学院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含面试及外语听力测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为2011年4月16日-17日,复试安排在201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为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六、录取方式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并对考生硕士生阶段的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和科学研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分为脱产学习和委托培养两种类别。脱产学习的博士生在拟录取前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
  七、博士生资助体系
  1.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和普通招考录取的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
  2、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
  学校通过导师为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以及普通招考录取的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设立助研岗位,提供博士生助研津贴。津贴标准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湖大研字[2010]25号)规定执行。
  3、单项、专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和个人或社会捐赠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科技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研究生。
  八、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
  我校从2007年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2011年将选拔一批全日制在校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并师从一流的导师攻读博士学位(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和博士一年级学生为选拔对象)或以联合培养方式从事博士研究工作(以在读博士生为选拔对象)。详见《湖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实施办法》
  九、其它事项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计划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招生计划。
  (二)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及报考学院联系,咨询电话:0731—88822856;传真电话:0731—888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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