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联考将做较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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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联考将做较大调整

 4月22-23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在京召开工作会议。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杜国兴就今年即将开始的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调整和考试方式改革的有关情况做了说明。

    他说,根据指导委员会不久前在长沙召开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的精神,今年将对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全国联考科目和考试方式进行调整。除外语不变外,联考科目中的“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将合并为一门“法学综合课”;考试时间增加至4小时;题型为单选、多选、案例分析和论述四种;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原有考试科目中所含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五门科目和各科所占分值基本不变,总分仍为300分。

    这一变化考虑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教育在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内容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因素以及政法系统人才培养的需要,是对在职攻读法硕考试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依照这一新的变化,会议期间还组织全国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有关专家修订和编写了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教程”。副主任委员会曾宪义主持了会议。国务院学位办黄宝应处长参加了会议并做了讲话。另据国务院学位办官员透露,根据我国目前政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今年在职法硕报考的年限条件将由目前的5年减至3年。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将于5月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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