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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案例分析考查特点及解题规律
民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在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中,民法学与刑法学合并构成专业基础课考试,各占75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一般概念、原理和制度等基本知识的掌握水平,测试考生运用这些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法律语言表达能力。因此,考生在民法学的复习准备中,要力求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等原理及其法律规定,并做到在此基础上,能够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析有关案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纵观五年来法律硕士联考中的民法学试题,案例分析题的分值为10-15分,占整个民法试卷中的近1/5,分别涉及继承、无因管理与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赔偿、重大误解和善意取得、表见代理和不当得利、监护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能力问题;同时,选择题也出现了以案例形式命题的趋势。这就使得民法学命题越来越灵活,简单的死背法条已不足以应对,要求考生必须在熟悉掌握法条的基础上理解民法的基本精神,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正是基于提高考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能力这一目的,我们按照法律硕士联考大纲的章节目录,选取了涵盖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等各知识点的百余个案例,在进行评析的同时介绍相关的知识点,使考生把握案例分析的脉络,对已知的理论和法条活学活用,同时在应用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入的理解和记忆知识点。本书选择的案例,有的来自历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和其他法律考试试题、有的源自生活中的真实案件、还有的是为了考点而精心设计的,力求典型、清晰,对案例的答案和解析努力做到准确、透彻和全面,以期为广大考生提供积极的帮助。
总体来说,法律硕士联考中的民法学案例题并不太难,答案争议也不大,但一般都综合了几种法律关系。因此,考生在接触试题之后,切忌匆匆作答,首先要在整体上把握案情,理清其中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然后以此为基础做答。下面,我们以2004年法硕联考的民法学案例分析题为例,归纳一下案例分析题的解题规律和技巧。
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珊珊。2002年7月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存款20万元,债券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
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
(2) 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
首先,将整个案例通读一遍,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部分的内容。本题考查的重点在于继承。包括公证遗嘱和自述遗嘱的效力及死者生前所负债务的清偿。
其次,详细分析案情,不要急于做答,先将案例事实抽象为法律关系。对于一些涉及当事人比较多、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案件,考生可以画出简单的关系图,这样有助于明晰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好的解答。本案中涉及继承法律关系,具体的讲是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中的女友不是其法定继承人),以及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死亡发生继承的状况。
再次,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按照“因题找法”的思路作答,回想相关法条的规定。例如,本案中应想到“公民可以以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等规定。
最后,头脑中想好答案,组织好语句,在卷面顺序做答。
案例分析题尽管一直是考试中平均得分最低的,也是令许多考生望而生畏的题型,但事实上却并非如许多考生想象的那样可怕,只要抓住复习与应试的规律,就很容易抓住得分点,准确解答。因此,考生在使用本书时应坚持独立思考,先自己分析,亲自动手用笔写出答案,再对照“答案与解析”,看看自己的答案是否正确,解题思路是否条理明晰。总之,考生考前应勤于动笔,多做案例题,一方面巩固已掌握的基本知识,另一方面积累做题经验、掌握基本的解题思路和技巧,相信本书能在您的复习中能给您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