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6年我校拟面向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环境工程领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名额由学校自行确定,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
分数线,择优录取。
环境工程工程硕士具体教学及管理工作由中山大学环境工程系负责。
一、报考条件
1、 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验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31日。
二、报名手续
1、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网址:http://graduate.zsu.edu.cn,也可在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页下载,网址:http://xwb.gdhed.edu.cn)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审查所填内容并签署推荐意见。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考点所在省市所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广东省报考并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06年7 月 7 日至 7月 23 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考生报名信息。广东省报名网址:http://xwb.gdhed.edu.cn.
3、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网报所在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请于2006年 7 月25 日至31 日到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三楼或于7月28 日至 31 日到深圳大学研究生楼现场报名,进行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两报名点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4、准考证发放
广东省学位办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公布在报名网站上(http://xwb.gdhed.edu.cn),请考生于10月21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省学位办不再另行发放。
三、资格审查
对于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定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含已参加2005年GCT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2006年合格分数线,并要求报读我校该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2005年GCT考试成绩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其2005年GCT考试成绩单,到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参加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的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考试时间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所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报考。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确定GCT合格分数线。GCT考试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报考我校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的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对于达到我校自定的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参加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环境工程学》,参考书是蒋展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环境工程学》,面试主要考查学员从事相关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技能和业绩。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定于2006年10月21日、2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第二阶段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将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六、 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3年,以在职不脱产(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按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七、课程设置:
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大气污染控制工程、高等水处理、环境化学等。
选修课: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清洁生产工艺、水污染控制新技术、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微生物学、计算机辅助工程设计等。
八、 费用及待遇
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三年共计30000元,分学年收缴,每学年开学缴清,教材资料按所需资料实际成本另收。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十、联系办法
1、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南校区地环大楼B座101环境工程系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115065 联系人:丁老师 E-mail:ese11@zsu.edu.cn
网址:http://sese.sysu.edu.cn/(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0)84111686
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