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上海体育学院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介
一 、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体育运动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0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运动健将”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在职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同时达到下述要求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录取时予以特殊考虑。
运动员:2000年以后,在全国成年组比赛中获得前六名 的运动员或具有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运动员(赛事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全国锦标赛,比赛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国家级教练员:所执教运动员在2000年以后获全国比赛前六名的教练员(赛事仅限全运会、各单项全国联赛、全国锦标赛 ,执教项目仅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国际裁判员:所获裁判等级项目限全运会设项项目。
这类考生须在报名后,于10月25日之前须将有关证书和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寄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以邮戳为准,相关原件寄送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生领域及招生名额
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学、竞赛组织,共招收100人。
三、报考方法
1、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所有报考者须在有关考区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报考费用: 报名考试费总额为160元,在现场信息确认时缴纳。
3、网报网址和时间(由同一省市招办负责网报、现场信息确认和考试,请慎重选择各省市提供的网报网址!)
上海市:2008年7月1日-7月16日,http://www.shmeea.edu.cn。
上海市以外省市:可从 www.cdgdc.edu.cn/网站查询。
4、现场确认地点和时间
地区 |
现场确认点 |
地址 |
地点 |
日期 |
时间 |
上
海
市 |
同济大学 |
四平路1239号 |
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 |
7月18日
-21日 |
8:30-16:00
周六、日照常办理 |
上海交通大学 |
华山路1954号 |
浩然科技大厦底楼大厅 |
上海财经大学 |
中山北一路369号 |
大礼堂附楼 |
其它省市:由各省市招办自行规定 |
注: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地点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5、准考证发放
上海市:考生于10月10日-10月24日从网上(www.shmeea.edu.cn)下载准考证,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
上海市以外省市: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执行。
6、资格审查:对初试后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在现场确认时打印,暂时不寄,有复试资格后寄送我院研招办)。
四、考试科目
1、英语
2、体育综合(含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政治理论
五、参考书目
1、《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体育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技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上述资料如需购买,请直接与出版社联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电话:010-62515195;62511675。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电话:010-51501729。
六、入学考试
1、英语及体育综合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政治理论由我院自行命题,考试时间另定。
2、全国联考时间:2008年10月25日。
七、学费标准
13000元/学年。
八、学习年限及学位
1、学习期限2-4年。
2、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体育专业硕士学位。
九、授课时间:寒暑假集中授课。
十、工作部门:研究生处非学历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253165,传真:021-51253163,邮政编码200438,
联系地址:上海市清源环路650号,电子信箱: xwb@sus.edu.cn,
联系人: 李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