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欢迎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学院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上查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招办网址:http://gs.tju.edu.cn/yzbpage/homepage.aspx)。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所在学校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学校,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免试名额);
4、申请人应为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5%左右;
5、本科阶段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6、未受任何处分。
二、申请材料:
1、《天津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天津大学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可在研招办网页上下载,请用A4纸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后, 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必须于2006年10月1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学院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见附表。
2、2006年10月17日前, 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体格检查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地点:天津大学校医院。
4、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发《天津大学2007年拟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知》(接收函)。
四、报名:
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请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领取当地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下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校验码,自行登陆研究生报名网站(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承担。
教育部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当年10月10日~10月31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当年11月10日~11月14日。未办理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信息确认)者将不予录取,且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
“报考点”选择注意事项: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凭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被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报名时报名点请选择“天津大学”;被推荐到天津市其它设有报考点院校的推免生报名时报考点请选择“接收院校”;被推荐到外地院校和天津市其它未设报考点院校的推免生报名时报名点请选择天津市任意区县报考点(就近原则)。网上报名后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所有外校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推荐学校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相应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五、资格复审:
2007年6月底之前,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要求在接收函上详细说明),复审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资格复审的要求及填写表格请于2007年5月25日开始从我校研招办网页上下载(A4纸)。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寄给本人。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所申请学院名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300072)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22-27404743、27406405,传真:022-2740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