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将继续推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学院和导师须在《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 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截止日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除联合培养项目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其他申请者博士就业方式须为非定向,即人事档案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就业派遣。
5. 有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职(含)以上的专家推荐。
6. 英语成绩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85、或英语六级成绩≥425、或托福成绩≥80、或雅思成绩≥5.5、或新GRE成绩≥260。
7. 非应届硕士生近五年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负责人主持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2)获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3)以第一作者在EI、SCI、SSCI(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可为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
4)以第一作者出版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8. 现役军人申请,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9.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申请学院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各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细则),若学院的申请条件与以上申请条件有冲突,以学院的申请条件为准。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考核程序
(一)申请
1. 申请者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申请学院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招生细则。
2. 2020年10月10日~10月24日须将以下材料邮寄(或送)至申请导师所在学院教务科:
1)《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申请表》(点击即可下载)。
2)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3)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份(点击即可下载)。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5)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概要、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7)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由申请人自行拟定(不少于3000字,含对所申请学科的认识)。
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综合考核时携带交由综合考核小组秘书处。
3.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XXX学院教务科收
邮编:100876
各院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见下表:
学院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00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010-62282163 |
教二楼425室 |
002电子工程学院 |
010-62283720 |
教四楼338室 |
003计算机学院 |
010-62282679 |
教三楼1012 |
00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10-62283635 |
教一楼208室 |
005人工智能学院 |
010-62285128 |
信息网络中心212室 |
006现代邮政学院 |
010-62283551 |
教四楼311室 |
007经济管理学院 |
010-62283397 |
经管楼216室 |
008理学院 |
010-62282099 |
主楼807室 |
(二)考核
1. 2020年11月6日前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与所报学科专业是否相适宜进行评定,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匿名审定。审定后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十天。
2. 2020年11月20日前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并对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综合考核专家组须有不少于5名所申请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和一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家组成。所申请导师作为列席人员参加综合考核。
3.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从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并填写《2021年北京邮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综合考核表》。考核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具体形式和时间由各院自主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三)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综合考核意见进行审议,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十天。
(四)报名信息采集
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1月22日~11月28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并于2020年12月5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以EMS方式邮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学校北门内南侧学十楼236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打印并签字确认的《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就业类别”一经提交不可更改。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请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红章)。
4)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包括:视力、辨色力、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尿素氮(BUN)、血糖(GLU)和血常规。体检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10月1日)。
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前将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邮寄至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监督和复议
1. 监督巡视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各院招生领导小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在综合考核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要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2. 复议制度。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复议。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投诉的电话:010-62285173;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2281998。
四、其他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