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总论考博大纲
民法总论 一、 民法的历史演进及发展 二、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民法的适用原则与民法规范的解释 四、民事法律关系 五、民法案例分析方法 六、民事权利的特征与分类 七、民事权利的客体——物的分类与现代发展 八、民事主体的分类与权利能力 九、法人特征与功能、组织机构 十、合伙的法律特征和历史沿革 十一、国家的民事法律地位 十二、法律行为制度的理论 十三、意思表示的解释与作用 十四、法律行为的效力 十五、代理制度的基本理论 十六、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 十七、民事责任的分类、特征与基本构成 十八、时效制度的分类与法律后果 十九、诉讼时效的制度功能与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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