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商法学考博大纲
辽宁大学
民法商法学考博大纲 物权法学 一、物权法的概念 物权法的性质 二、物权法规则体系、物权法与债权法的关联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四、物权法的发展历史与理念变化 五、物权的性质与类型 六、物权的客体与分类以及现代社会客体的变化 七、物权的效力与物权的保护 八、物权变动的原因与模式评析 九、法律行为变动物权:公示与公信原则 十、不动产物权变动 十一、占有的原理与效力 十二、占有状态的推定 十三、所有权的的地位与社会作用 十四、所有权的内容与限制 十五、所有权的种类和我国的特殊规定 十六、准共有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十七、用益物权的特征、分类及非典型用益物权 十八、用益物权与所有权等相关权利的关系 十九、用益物权效力的冲突与协调 二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二十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类型和法律特征 二十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权利限制 二十三、地役权的法律特征与现代发展 公司法 一、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二、现代公司法的特征 三、公司责任的内容和产生原因 四、公司组织与决策机制 五、公司资本制度 六、公司资本转让与变更制度 七、公司清算启动于清算责任 《社会保障法》考博大纲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社会保障法是法学、社会保障、社会学、人口学专业的一门基础 课程,具有广泛的应用性。通过这门课程考试,使学生系统掌握社会 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及其应用。 二、考试要求 测试考生对社会保障法相关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考察他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问题分析和应用的能力。 三、考试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制度及其应用。 第二部分 考察要点 一、 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 1、 社会保障的概念 2、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3、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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