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专业研究方向有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中国法律思想史等。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中国历史上各种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进行阐述、分析和对比,揭示其产生、演变和发展的规律。
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中国法制史对于正确认识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文明的形成、发展、演变具有重要意义。它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不仅为法学基础理论等学科提供原始资料,也为各部门法学科提供理论指导。学习中国法制史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我们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史上的一切法治文明成果,特别是为我国现行立法提供基于历史真实的长远视角,使法律移植与比较法研究更加合乎国情,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经验和教训。
外国法制史是研究世界上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世界历史上各种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进行阐述、分析和对比,揭示其产生、演变和发展的规律。外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学科,它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不仅为法学基础理论等学科提供原始资料,也为各部门法学科提供理论指导。学习外国法制史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我们批判地吸收和借鉴人类一切法治文明成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经验和教训。
比较法律文化是研究古今中外各种法律文化的内容、形式、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以比较的方法为基本研究方法,对世界上不同的法系、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历史阶段的法律制度、法律意识形态、法律组织设施等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研究,分析其异同,并且揭示这些异同的成因。比较法律文化是法律史学、比较法学的交叉学科,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为各部门法学提供基本的研究方法和思路,同时也为各部门法学提供理论指导。比较法律文化对于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我们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
台湾法研究方向主要以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主要的研究问题包括:(1)我国台湾地区1949年以前法制状况;(2)我国台湾地区1949年以来法律制度的变迁与发展;(3)我国台湾地区现行法律体系;(4)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司法体制;(5)我国台湾地区法律与国民党政权大陆时期法律制度的渊源关系;(6)近二十年来两岸交往中衍生出来的法律问题,包括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方案。 本研究方向为大陆地区高等法律院校中仅有的专门研究台湾地区法律制度及相关问题的专业方向。开展这一领域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大陆社会了解台湾地区法律制度的历史变迁、现行状况,以便更加深入地了解台湾社会,同时对诸如“台湾法定位”等理论问题的探讨,将有助于我国现行法律理论的发展。而展开对海峡两岸交往中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则对于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国家统一具有更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师资力量、主要博士生导师姓名
法律史学科点拥有一支具有较明显优势的学术队伍。法律史教研室现有教师9人。包括在职教师7人,返聘2人,兼职导师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人。本学科点共有博士生导师7人(兼职1人):曾宪义教授、程天权教授、叶秋华教授、赵晓耕教授、王云霞教授、马小红教授、刘海年教授;硕士生导师8人。在这支队伍中,著名法学家、在全国法学界具有崇高声望和影响的曾宪义教授作为主要学术带头人,老一辈学者林榕年教授、张希坡教授等在国内外法学界和法律史学界一直享有很高的学术声望。叶秋华、赵晓耕、王云霞教授、马小红教授等中青年教授也在各自的学术领域发挥重要影响力。在职教师中,70岁以上1人,50岁以上2人,50岁以下2人,40岁以下2人,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的有3人,担任常务理事的2人。在50岁以下教授中,全部拥有法学博士学位。
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法律史学是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基础学科,具有历史学和法学双重的要求和难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教研室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个法律史教学研究机构,从1950年成立,本学科对于全国法律史学科体系的形成、学术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绝大部分在全国高校法律史教学研究中起骨干作用的老一辈法律史学者和相当一批优秀中青年学者都出自本教研室。五十年代以来本教研室编写的专业教材在全国一直具有较大的影响力。1981年本专业被批准为首批硕士点,1990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点。
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5个研究方向。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世界遗产法研究中心也主要依托于本学科。其中,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两个研究方向,是本学科九十年代以后新开拓的研究领域,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学术优势。自“七五”至“十五”期间,本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一直承担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在职教师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人均3项以上,近三年全学科科研项目费用总计超过187万元,人均超过30万元。近年来本学科点教师共完成学术专著、教材12部,人均发表科研论文11篇。在今年的科研总考核中,本学科全体教师100%通过。由曾宪义教授主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制史》等著作、教材多次获得国家一等奖和北京市特等奖。近三年(2000年9月——2003年9月),共招收博士生32名,招收硕士生44名。近年来,本学科探索并创设了“法律文化学术沙龙”的教学、科研模式,即定期举行学术报告会和研讨会的形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形成了良好的学术影响。
五、对外学术交流
近年来,与国外、境外四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学术机构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开展并完成了十多项国际、区际学术合作项目,研究视野开阔,主办了十多次大型国际和区际学术会议,学术思想活跃,学术影响广泛。
六、博士生导师介绍
曾宪义教授
一、简介(含基本资料,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职务、奖励、荣誉称号)
曾宪义教授,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法国名誉博士、日本国名誉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家》杂志社社长兼主编。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理事长。
曾宪义教授自1990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最后一届即第九届系主任和法学院第一、二、三届院长共达15年;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十二年,担任两届十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现任名誉主任,担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和两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迄今达十二年,担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迄今达十年,担任过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此外,现在还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等。
曾宪义教授自196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迄今,一直从事法律史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如《哈佛法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等等)和著名出版社(如英国著名的巴特沃斯出版社等)发表和出版了论文和著作,目前正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重大图书出版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曾荣获国家最高奖项之一的“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两项、“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特等奖”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法制日报10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特等奖。
二、教授课程
中国法制史
比较法律文化
台湾法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中国法制史
比较法律文化
台湾法
四、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重大图书出版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专著)。
2. 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
3.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研究。
4. 教育部博士点项目:中国法律史研究。
5. 教育部博士点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1.《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自1992年迄今,每年编撰出版四卷,约400万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中文版),英国巴特沃斯出版社(英文版)。
2. 《中国法制史》,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3. 《中国法制史》(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 《中国宪法史略》,北京出版社。
5. 《新编中国法制史》,山东人民出版社。
6.《中国法制史研究通览》,天津教育出版社。
7.《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通览》,天津教育出版社。
8.《检察制度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
9. 《台湾律师制度》,法律出版社。
10. 《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河南人民出版社。
11. 《中国政治》(日文版),早稻田大学出版部。
代表论文:
1.《中国传统法的结构与基本概念辩正》,载《中国社会科学》。
2.《试论古代法与传统法的关系》,载《中国法学》。
3.《中国传统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学研究》。
4.《人治与法治的历史剖析》,载《法学研究》。
5. 《中国传统法的一统性与多层次之分析》,载《法学家》。
6. 《新中国法治50年论略》,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7.《法学本科教育属于素质教育》,载《法学家》。
8. 《清末修律初探》,载《法律史论丛》。
9.《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创办与发展》,载《法学家》。
程天权教授
一、简介
程天权,男,1946年生于上海市,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9月入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读本科,1970年毕业。后在秦皇岛市当中学教员、进修学院教师和教育局教育督导。1980年至1983年在复旦大学就读研究生,专攻中国法律史,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复旦大学任教。
1985年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1986年至1991年任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长,1991年至1995年任党委副书记,1995年晋升为教授,1995年至1999年1月为复旦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曾任上海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副组长,上海市11届人大代表。1999年1月至2000年6月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国际问题研究领导组(多个研究院所)组长。2000年4月起任同济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2001年2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程天权教授曾在不同层次参与、组织了一些专题发展对策研究,主持和筹划“中国发展研究”、“上海21世纪研究”、“人权问题研究”、“中国精神文明纲要研究”、“全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研究活动,俱有研究报告呈送中央及有关部门,并被采用。曾在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瑞士、俄罗斯、波兰等国进行学术或工作访问。在多个国际会议中任中方主席。
二、开设课程
中国法制史、中国当代政治等。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中国法制史、中国当代政治、中国高等教育等
四、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重大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体系与框架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
3.教育部重大调研课题:全国普通高校“两课”课程设置与内容调研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论著有《论商鞅改法为律》、《秦律婚姻家庭关系探索》、《孔子法律思想立疑》、《服制与中国礼法》、《我国赃罪司法原则》、《论惩治官吏赃罪的实践》、《从唐六赃到明六赃》、《中国法文化与当代青年的法意识》、《法制对民主的反馈作用》等,另有合著《中国民法史》、《大清律》(译英)、《邓小平理论研究》、《法律基础》、《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中国共产党》等,其中《中国民法史》曾获全国社会科学一等奖。
六、联系方式
82509879(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叶秋华教授
一、简介
1976年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1978年10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外国法制史教学至今。1984年至1986年参加教育部在人大法学院举办的首届法学教师进修班,修完研究生课程,取得结业证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7年10月、1999年1月、2003年4月先后赴日本立命馆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做访问学者,进修、讲学。
社会兼职:
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
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二、开设课程
外国古代中世纪法研究
外国法律思想史
英美法研究
大陆法研究
三、研究领域
外国法制史
英美法
西方经济法律制度
比较法律文化
四、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1、《外国法制史论》,个人独立专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2、《西方经济法律制度》,个人独著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外国法制史》,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外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九五规划教材,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西方国家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发表论文
1、《希伯来法论略》,载《法学家》1999年5期;
2、《关于罗马法的几个理论问题》,载《法商研究》1999年6期;
3、《西欧中世纪法制发展特点论析》,载《南京师大学报社科版》1999年6期;
4、《论日耳曼国家的形成与法兰克王国的法律》,载《法学家》1999年6期;
5、《资本主义民商法摇篮——论西欧中世纪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1期;
6、《古代印度法的两大特征》,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6期;
7、《希腊法论略》,载《法制现代化研究》5卷;
8、《论英国法制传统的形成与英国法体系的确立》,载《法制现代化研究》6卷;
9、《论美国法对英国法的移植》,载《法律移植与法的本土化》法律出版社2001年;
10、《西方民法史上的“骄子”——论<法国民法典>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载《法学家》2004年2期。
赵晓耕教授
一、简介
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1989年),副教授(1994年),教授(2001年)。
社会兼职:
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老庄与法律文化分会副会长,儒学与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监狱学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等。
荣誉奖励:
1.副主编《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2002年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2.参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四、五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97年,获国家新闻出版署“五个一工程”奖,修订本获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图书奖提名奖”;
二、开设课程
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
三、研究领域
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
四、主持和参与的课题
1.主持,1999年,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宋至明清的法律与经济》,
2.主持,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理论研究课题,《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3.主持,2005年,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新中国民法典起草历程回顾》
4.参与,国土资源部课题《中国历代土地资源法制研究》
5.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五、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
1.《宋代法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
2.主编《中国古代土地法制述略》,中国和平出版社,1996年(教育部博士点“九五”规划项目);
3.主编《台湾地区“法律”概论》,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
4.专著《韩非子》,香港中华书局,2000年;
5.专著《宋代官商及其法律调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6.独著,现代远程教育系列教材《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7.《中华监察大典》,本人点校整理约60000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8月;
8.主编《中国法制史教学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社,2006年
9.主编《中国法制史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论文:
1.《再说<韩非子>》,载《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2001年第6期;
2.《民国监狱史料述要》,载《中西法律传统》(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
3.《法律史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2年第1期;
4.《古代刑罚的价值观念》 ,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9月23日;
5.《中国传统死刑的文化意义》, 载《国际先驱导报》,2003年11月21日;
6.《<春秋>与“春秋决狱” 》,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1月13日;
8.《中国历史上肉刑的存废之争》,法制日报,2004年2月12日;
9.《学术与变革:清末的唐明律研究与评价》,《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10.《论典》,《法学家》,2004年第4期。
11.《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发展历程》,《法学家》,2006年第3期
12.《两宋法律中的田宅细故》,《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13.《另一种本土资源》,载《光明日报》,2001年4月19日第2版;
14.《祖制与律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法学家》,2000年第3期
15.《近代不平等条约与清末法制的变革》,《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
16.《试述民国初年的土地政策与土地立法》,《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1期
17.《试析治外法权与领事裁判权》,《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5年第5期
18.《民国监狱史史料述要》,《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5年第4期
19.《从“耻辱刑”到“羞耻心”——漫谈在监狱矫正中唤起服刑人的羞耻之心》,《政法论丛》,2005年第5期
20.《于激变中求稳实之法——民国最高法院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权的解释例研究》,《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05年第3期
21.《三思而不行:质疑制定《农民权益护法》》,《法学家茶座》,2005年第1期
22.《血亲复仇与传统的礼法冲突》,法律与生活,2006年第11期
23.《八议制度与职官犯罪案》,法律与生活,200615
王云霞教授
一、简历
1962年10月1日出生于浙江金华;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至199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助教、讲师;1996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副所长
二、开设课程
1、外国法制史(本科生)
2、罗马法(硕士生)
3、大陆法(硕士生)
4、比较法律文化研究(博士生)
三、研究领域
1、外国法律史
2、东方法
3、大陆法
4、比较法律文化
5、文化遗产法
四、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1、《东方国家法律改革比较研究》
2、《东方法概述》(二人合著)
3、《外国法制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副主编)
主要论文:
1、《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
2、《<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
3、《从分立迈向合并:英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基本走向》
4、《近代欧洲的法典编纂运动》
5、《二战被掠文物返还的法律基础及相关问题》
6、《法律移植二论》
7、《中日法律改革之比较》
8、《中国的人治传统与法治社会的建构》
9、《穆斯林世界的法律改革》
五、联系方式
010-82500363
wyunxia@ruc.edu.cn
马小红教授
一、简介
1958年出生于青岛,1978年于青岛市第二中学高中毕业,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1982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获历史学学士;198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硕士;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博士。1982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后留校工作,198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至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工作,1990年聘为讲师;1993年聘为副教授。1995年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1998年聘为研究员(教授)。2004年至中国人民大学,担任博士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包括:
儒家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
二、教授课程
硕士生: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制史
博士生:法律的历史研究方法
法学前沿:中国法律文化研究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中国法律思想史:以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各个学派及代表人物与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学者的法律主张和理论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中国法律理论的内容与特征,并探求其发展变化的政治、经济、文化原因,考察历史对现实的影响。
中国法制史:以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法律制度及其严格为研究对象。探求中国法律主流思想与法律制度间的关系。考察中国传统法律在近代的转折及对现实社会的影响。
四、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子课题:总论与中国传统法律的域外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中国律学”。
《大清律例根源》点校。
五、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亡国鉴——风雨话君王》,深圳海天出版社1992年(合)
《中国古代法律的社会特征》,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合)
《中国古代社会法律观》,大象出版社1997年
《礼与法》,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
《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简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主编)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一)》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副主编,国家七五社科重点课题,国家八五重点出版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通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副主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项目)
《中国法制通史·夏商西周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副主编,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国家图书奖)
《中国法制史考证·夏商西周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
《中国法制史考证·春秋战国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4年
《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主编)
《法律史论集》1——6卷副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至2007年。
《法律文化研究》1——2卷执行主编,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六、联系方式
010-82500361
它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过的真题试卷,属已解密信息,对于报考相关专业考生来说,统考专业课(业务课)科目考研真题对于专业课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通过研究真题除了能了解到什么知识点最重要,考哪些题型之外还能给我们反映出老师出题的难度如何,考试考点及重点范围有哪些,每个知识点的历年出题频率,每个章节的分值比重,各个章节的出题比重,每年都要反复考的知识点等等。考试真题的重要性是任何的习题资料都高,比起网上流行的所谓“复习题笔记讲义”(少数除外,大部分都是以同一资料冠以不同学校名称冒充的资料),真题真实性高、渠道权威、试题原版扫描保证清晰。在考博信息网的考试资料体系中,也是把专业课真题作为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资料提供给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