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综合考试(民事诉讼法部分、法理学部分)2001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西南财经大学 2001 年研究生考试 课程类别:综合考试(民事诉讼法部分、法理学部分) 适用专业:经济法学 课程名称:综合考试 适用方向:各方向 考试时间:2001 年 1 月 I5 日上午 法理学: 一、简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 50 分) 1.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 2.简述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简述法与正义的关系. 4.简述法的效力层次应当遵循的规则。 5。简述你对“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的理解, 民事诉讼法: 二、概念比较(10 分) I.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体意义上的诉权(3 分)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 分) 3.反诉与反驳(3 分) 4.判决与裁定·(2 分) 三、简答题(每小题 3 分,共 12 分) 1.民事诉讼模式中当事人士义模式与职权主义模式的区别。 2.简述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的类型- 3.简述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主要内容。 4.简述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 四、案例分析(1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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