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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9-1 3: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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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2000年(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外国法制史 2000 一、说明伊斯兰法的特点。(10 分) [解答] 伊斯兰法产生于 7 世纪初,是穆罕默德在创立伊斯兰教和实现阿拉伯统一国家 的过程中诞生的。它有时指中世纪阿拉伯国家及其后一切伊斯兰教国家和地区的以《古兰经》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有时仅指伊斯兰教教法。它是有关伊斯兰宗教、政治、社会、 家庭和个人生活准则的总称。其特点如下: (一)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 伊斯兰法的发展与伊斯兰教、阿拉伯国家的形成是同步进行的。伊斯兰教既是穆罕默德 统一阿拉伯半岛,建立阿拉伯国家的工具,也是伊斯兰法的基础和支柱。首先,伊斯兰法没 有独立的表现形式,《古兰经》和各种圣训集首先是作为宗教经典而存在的,然后才是被确 认为法律渊源的。其次,法律规范与宗教规范、伦理规范浑然一体,没有明确界限。法律并 非任何世俗政权的创造物,而是安拉对穆斯林世界所下的命令,是安拉对穆斯林的宗教和世 俗生活的完美安排。早期穆斯林所作的大部分规定与其说是法律规范,还不如说是对教义的 补充;后来伊斯兰法中的大部分内容也都是对伊斯兰教义的制度化。违反宗教义务往往会受 到法律的惩罚,叛教本身就是最严重的犯罪;与此同时,对许多犯罪行为的惩罚都以诅咒谴 责的宗教方式出现。就是哈里发政府的行政命令和各地习惯及外来法律,也必须经过伊斯兰 化而后才能成为伊斯兰法的渊源。此外,伊斯兰法学也是建立在宗教学基础上的学问,法学 家们首先是各教派的教义学家,他们用以创制法律的依据必须是《古兰经》和圣训,而其结 论绝不能偏离经训的基本精神。 (二)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由于法律只是安拉对穆斯林世界的命令,世俗政权无立法权,在此情形下,法学家们便 肩负起发展法律与创制法律的重任。早期法学家们广泛运用意见、推理、类比判断和公议等 方法,结合当地习惯对《古兰经》中的法律原理进行阐述,并充分发掘,广泛收集穆罕默德 的“逊奈”,使圣训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四大法学派”形成以后,法学家们更多地参与司 法实践,根据社会需要对经训的精神加以阐释和发展。尤其是沙斐仪派,对伊斯兰法的系统 化作出了巨大贡献,该派集以往各家学说之大成,最终确立了伊斯兰法的四项基本渊源;《古 兰经》圣训、公议和类比。经过法学家们的不懈努力,伊斯兰法终于发展成一个庞大的宗教 法律体系。由于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多人便将伊斯兰法称作“法 学家法”。伊斯兰法学家的这种重要地位在其他东方法律体系中是看不到的,同是原教法的 印度法虽也有教法学家和流派,但他们更重要的是宗教学家,注释法典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宗 教活动,法学并未发展成为创制法律的方法。 (三)原则上的严格性和实践中的灵活性 伊斯兰法的理论认为,伊斯兰法是“真意志的体现,其内容和地位至高、至大、至尊, 永恒不变,万世不竭。据此,伊斯兰法不得变更、修改和废除,任何穆斯林都必须遵守,任 何时间和地点都不影响适用,任何世俗法都不能与之并存。从而说明,在理论上和原则上, 伊斯兰法具有相当的严格性。但是,伊斯兰法在实践中却又充分表现其灵活性,因为随着时 间的推移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伊斯兰法往往在符合教法原则和制度的前提下,以政府 发布的行政命令、地方习惯法或外来法作为补充,或者根据不同情况以不同方法运用教法规 则。正是这种在实践中的灵活性,有可能使原则上严格不变的伊斯兰法具有灵活的适应性。 (四)受外来法律影响严重 由于阿拉伯半岛发展较晚,而其周围地区则多为发达的文明古国,阿拉伯半岛就不可避 免地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这些文明的强大影响。穆罕默德在创立伊斯兰教的过程中便接受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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