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产生发展过程,行政法基本原则、制度。内容涉及行政法学主体、行为、程序,监督行政的主体、制度等。能够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方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行政法概述:1.行政、2.行政权、3.行政法的涵义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特征、作用、2.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法律关系:1.行政法律关系的涵义、特征、种类、变动、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3.特别权力关系理论
(四)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的概念、涵义、特征、2.行政主体的范围、3.行政主体的资格
(五)国家公务员:1.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分类、法律地位、2.公务行为、3.国家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
(六)行政相对人:1.行政相对人的概念、范围、资格、2.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七)行政行为基本原理:1.行政行为的涵义、2.行政行为的效力、
3.行政行为的分类、4.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5.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八)抽象行政行为:1.行政立法、2.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九)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处罚、2.行政许可、3.行政强制、4.行政征收、5.行政确认、6.行政奖励、7.行政救助、8.行政裁决
(十)新型行政行为:1.行政指导、2.行政合同
(十一)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1.行政违法、2.行政责任
(十二)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的内涵、性质、特征、基本原则、2.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内容
(十三)行政赔偿:1.行政赔偿的内涵、构成要件、归责原则、2.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基本内容
三、参考书目
1、行政法学(第二版),张树义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行政法学,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