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山东大学200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若成绩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可以向外单位调剂。
考生可于4月7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接收函》原件,来山东大学东校区(新校)办公楼512室办理调剂手续;受他人委托代办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接收函原件,来办理调剂手续。
对于地处外地,不方便来我校办理调剂手续的考生,可下载打印附件中的《调剂申请函》,填写后,连同接收单位《接收函》原件,寄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50100,同时用普通邮政汇款方式,汇邮寄费50元至: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50100.我办在收到考生签名确认的《调剂申请函》、《接收函》及邮寄费后,将考生的考试资料(包括初试各科试卷、调剂表等)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往接收单位,并及时在网上公布考生姓名、特快专递号码、接收单位等信息,以便考生查对。
附件:调剂申请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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