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现将关于研究生招生调剂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调剂考生在填写《调剂复试申请表》时,须至少填写3个及以上的申请复试专业,并对“是否服从安排调剂任何专业”做出明确回答。
二、我院招生导师只能对调剂考生的学历、综合能力、学术水平等方面提出要求,而不能具体到某位考生,也不允许对考生有任何承诺;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处负责具体事务操作。
三、我处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专业
1、调剂考生的电子信息。调剂考生必须尽快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要求和提示填写调剂志愿和专业(需要考生输入2005年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的考生可以通过点击网页左上角的“取回密码”[需要考生输入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重新取回“用户名”和“密码”,再重新登陆,就可以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和提交);
2、导师对调剂考生的要求(我处已于3月27日下发各二级院系及导师,要求各位导师对调剂考生提出要求);
3、该专业招生名额及调剂生源情况,包括考生的具体情况(如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考生的工作、学习经历,有无获奖,从事的专业、考生综合素质等);
4、如果考生能在复试前带来初试4科答卷,我们将优先考虑安排考生的复试专业;否则请在4月30日前务必将答卷寄到我处,逾期不再考虑录取。凡在4月25日后将答卷寄出的单位需要把在邮局寄答卷的回执单(机要回执单或特快回执单)传真至我处(传真:0830—3160965)。此初试答卷事宜需要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衔接办理,催促其尽快寄出答卷!
四、目前第一志愿考生调整后空缺的专业
1、生理学各专业(包括心肌电生理、生化);2、病理学;3、病理生理学;4、免疫学;5、组织胚胎;6、解剖学;7、生物学;8、微生物学;9、寄生虫病学;10、口腔临床医学各专业;11、药学各专业(包括药理、药剂、中药等专业);12、中西医结合基础;13、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内科、中医儿科、中医皮肤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骨科及骨伤科);12、内科学(肾病内科、呼吸内科、传染病学、检验医学);14、儿科学(除02新生儿疾病的基础与临床方向外);15、神经病学(剩四川省人民医院的兼职导师,即03、04、05方向有空缺名额);16、皮肤病与性病(剩03、04方向,即省人民医院的兼职导师有空缺名额);17、影像医学(除02方向外);18、外科学(剩余:心胸外、血管外、神经外、普外、儿外、整形烧伤,其中心胸需执业医师并工作3年以上);19、康复科;20、精神疾病;21、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