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线300分
一、南开大学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60分并且政治、外语分别不低于30分、两们业务课分别不低于50分。
二、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生。
三、根据复试分数要求、南开大学名额以及考生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确定复试名单如下:
姓名 |
考号 |
系所 |
总分 |
户口所在省市 |
刘霞飞 |
100556333311158 |
文学院 |
308 |
北京市 |
丁建平 |
100556333318725 |
经济学院 |
310 |
甘肃省 |
兰世保 |
100556333317447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278 |
广西区 |
竺晶晶 |
100556333317501 |
经济学院 |
284 |
广西区 |
赵瑞昕 |
100556333308807 |
文学院 |
358 |
河北省 |
洪波 |
100556333308855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346 |
河北省 |
马琳艺 |
100556333317839 |
经济学院 |
286 |
四川省 |
杨洋 |
100556333308828 |
法学院 |
338 |
天津市 |
成林 |
100556333318051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270 |
云南省 |
李美云 |
100556333318050 |
法学院 |
347 |
云南省 |
彭辉 |
100556333317532 |
哲学系 |
299 |
重庆市 |
粟国康 |
100556333317650 |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
331 |
重庆市 |
请以上考生按照特别说明中的要求到我校相关院、系(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请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办询问,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特别说明:
1、以下这些材料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即取消复试资格。材料如下:
(1)加盖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特别重要)。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
(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在职人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是在报考时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允许后期更改报考类别或补开证明。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都必须是计划内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4、复试成绩不满60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