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填报2006年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计划的通知”(学位办[2006]20号)及山东省学位办相关通知精神,2006年每个学校限报15个招生专业,每个学科填报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6年申报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单位必须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且只能申报一个二级学科。
2、近三年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今年暂不申报。
3、招生专业按二级学科填报,填报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
4、申报计划的单位填写“2006年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申报表”,各招生单位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6日报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表格见附件,须同时上报电子版),学校审查汇总后于4月27日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