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任课教师:
目前,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已全面开通,为规范研究生考试成绩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成绩评定,并及时上网提交成绩(须通过研究生教育学院网页教育管理系统进入个人网页),同时上报两份成绩单,教师必须在上报成绩单上签字。各类成绩最迟在教学任务完成后的下学期的第二周之前提交。
二、公共课成绩单直接上报研究生教育学院教务科;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及开题报告成绩单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各学院秘书在教学任务完成后的下学期第三周之前集中上报研究生学院。
三、教师不在成绩单上签字,成绩无效;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上报成绩单,成绩不予确认。成绩不被确认的研究生,跟随下一级研究生重修课程,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成绩评定的原始资料:试卷、试题、专题论文、口试记录等整理装订(要设置封面和目录,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考试时间、份数并有任课教师签字)后随成绩单一起上报,否则成绩不予确认。
五、从05级开始,所有成绩一律按上述要求从网上提交,05-06第一学期的成绩应在五月一号前提交完毕,第十二周(8号-12号)把签字的成绩单上交。已经上交成绩单的任课教师,公共课成绩单到研究生学院取回,专业基础及专业课成绩单到所属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取回,然后再网上提交。
六、教师在网上录入成绩时,如遇到找不到课程、缺学生等问题,请及时同研究生教育学院联系(电话:86057159 )
请各学院按上述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各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也可到研究生学院的网页上查询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