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玉海(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各位同学、各位来宾,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北京大学最近几年围绕着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所做的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内涵丰富,范围广阔。它包括研究生教育活动中从明确培养目标、优化培养方案、遴选指导导师,到选拔优秀生源、制定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经费使用办法等方方面面,涉及从研究生入学到授予学位的各个环节。近几年来,北京大学紧紧围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这一核心目标,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办法,有些已经落实到位,有些正在实施,有些还在论证,借此机会向大家简要报告一下:
第一、进一步明确应用型学位和学术型学位的分类培养目标。
目前正在执行的国家学位条例,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其中无论对于硕士学位获得者,还是对于博士学位获得者,都强调学术训练,主要是为大学和科研机构培养高级专门研究人才。但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企业和事业单位对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上述培养目标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专业学位如MBA、法律硕士应运而生。近几年来,北京大学经过深入细致的研讨,逐步将学位类型分为应用型学位和学术型学位,并且进一步明确应用型学位以培养硕士为主,学术型学位以培养博士为主,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第二、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调整和优化培养方案。
根据应用型和学术型研究生各自的培养目标,调整学习年限,建立差异化的课程结构、能力训练、论文写作方式以及差异化的指导教师队伍,实行分类指导,培养不同能力特征的高级专门人才,是我校正在进行的重要工作之一。目前已经实施的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软件工程、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和中文系联合招收的对外汉语教学师资等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已经充分体现了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特点,今后这种具有鲜明职业训练特点的教育项目会不断产生,以满足广大考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与此同时,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仅招收长学制硕博连读生的政策也充分适应了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特点,有利于高水平教学和科研人才的成长,目前已经初见成效。
第三、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方式,从“固定资格制”向“不定资格制”积极过渡。
长期以来形成的博导终身制,一方面导致个别教师在评上博导后教学科研水平下降,不思进取,脱离学术研究的前沿。另一方面,最近几年,大批年富力强的年轻学者从国外学成归国,他们大都接受了严格的博士生的训练,了解如何培养博士生,也了解学术研究的前沿,在国外也是可以指导学生的,但依据以往的博导遴选机制他们在国内却带不了博士生,造成许多承担着国家重大项目的年轻学者没有足够的科研团队完成项目的局面。
针对这些情况,近些年来,我校一直对博导遴选办法进行着积极的探索。2004年6月,第一位副教授在我校成功任聘博导。2005年4月,北大开始实行全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这一次选聘与以往的选聘不同,学校出台了三个备选方案:一是保持以往的博导选聘方案不变,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资格的教授;第二方案是把博导遴选的范围扩大到副教授;第三方案是把博导遴选的范围扩大到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其它条件变化不大。经过长达半年的选聘,全校有7个院系选择了第二方案,而历史系、教育学院、经济研究中心、外语学院英语系选择了第三方案。部分院系还同时实行了入学后一段时间由教师和学生双向互选确定指导教师的制度,即用“不定资格制”取代了过去的“固定资格制”,有博士生选你做导师,你就是博导;没有人选,就不是博导。
更为重要的是,在全校范围内扩大博导遴选范围的同时,并没有扩招博士生,也就是说,一部分老师在“博导”这一岗位上自行“上下岗”,淡化了“博导”,博士生入学后,学院会指定课程辅导老师,同学们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再来选择真正有能力指导他们的老师作为导师。
2007招生年度,又有光华管理学院、工学院实行了第三种遴选方式。今后这一举措将得到稳步推进。
第四、改进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积极吸引优秀生源
2003年,北大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出台了新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将博士生招生由以考试为基础的选拔机制向以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和审核相结合的选拔机制过渡。明确提出,招生必须经过初试(笔试)、提交申请资料和复试三个环节,并逐步扩大复试的权重。2004年,在博士生招生过程中,学校不再统一限定初试、申请资料考核、复试三个环节所占的权重,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并在招生简章中说明。如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中初试占30%、申请资料考核占30%、复试占40%。与此同时,学校不再划定统一的博士生复试
分数线,只给出建议分数线,具体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复试与录取领导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自主确定,进一步加大了各单位的自主权。同年,我校又进一步对复试做出明确规定:复试时间最少为30分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力争选拔真正适合创新科学研究的人选进入博士研究生队伍。
第五、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从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确导师和研究生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2007招生年度,学校将加大投入,统筹国家拨款、学校专项经费、院系配套经费、导师资助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资源,设立奖学金和包括助研津贴、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的助学金,由学生申请,实行动态评定,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
第一部分、奖学金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基本框架,参照了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置办法,一般包含培养费和部分生活费。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参考学校基本框架,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由学生申请,并实行动态评审。奖学金一般分为三档,具体可参考招生简章,并向各学院(系、所、中心)咨询。
1、对于博士研究生,有以下两点说明: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
留学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2)除外国留学博士研究生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培养费以外,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按上述标准缴纳培养费。
2、对于硕士研究生,也有以下两点说明:
1)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不低于90%。2)除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培养费以外,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全校平均不超过10%),仍按上述标准缴纳培养费。
第二部分、助学金
助学金是研究生通过担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金。学校设立的助学金标准如下:1、助教岗位:每学期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的助教岗位大约为650-750个,助教岗位的津贴标准为800元/月。每学期发放津贴不少于5个月。2、助研岗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科研课题需要,每学年为每级研究生提供的助研岗位大约2000个。博士生的助研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不低于为450元/人/月,目前主要分布在理学部、信息与工程学部和社会科学学部;硕士生一般为300元/人/月,目前主要分布在理学部、信息与工程学部。每年发放津贴不少于10个月。3、助管岗位:校内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800元/月。研究生均可通过参加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获得岗位酬金。
综上所述,通过完善研究生奖助制度,学校加大了对研究生教育尤其是研究生的直接投入,资助水平进一步提高,获得资助的覆盖面较大,进一步完善了激励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各位同学、各位来宾,以上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北京大学全方位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情况。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水平拔尖人才;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或对国家有重大意义的标志性成果;建立起充满活力的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及相应的运行机制;逐步建成世界一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
谢谢大家!
(鼓掌)
王仰麟:按照规定的时候,我们的会就该散了,结果我们才说了两个人,可见,北京大学希望我们把我们现在吸引优秀数量的这一种信息充分的展示给大家,希望大家再有点耐心,后面发言的人时间一定要把握好了,否则我们这么大规模的会就对不住大家了。下面我们请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魏志义主任,就07年度的招生要点给大家做一个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