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正在制订该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等多项新规,净化学术环境,加强师德建设。目前,该校已就相关新规广泛征求教师意见。这是记者昨天从北大召开的第二届师德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教师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将被开除
《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显示,教师如果违反学术道德,最重可处以开除的处罚。北大的教师被要求不得有故意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资料;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学术观点、学术思想;伪造学术经历;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夸大成果价值;对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的研究成果向媒体发布;向公众发表片面的学术观点等行为以及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据了解,北大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处理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调查和认定,该校规定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应为实名举报,查实后视行为和情节处以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撤消奖励、暂缓学术晋升、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等处罚。
违规研究生毕业仍追究责任
北大还正在制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其中,即便研究生毕业离校,如发现其学术论文以及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也将追究其责任,撤消、收回或声明作废该生所获奖励以及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北大规定研究生不得有编造、篡改研究成果;抄袭剽窃学术成果、请人代写或替他人写作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外,还规定研究生不能在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中以职谋私;不得泄露保密事项等行为。
教师迟到10分钟属教学事故
预计明年实施的《北京大学教师教学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授课和监考迟到10分钟以上可被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此外,擅自调课或请他人代课;授课、监考时从事无关事宜等也被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北大规定,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履行规定的请假手续停课、缺课或随意减少学时将被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实验或实习教学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考试过程中丢失试题或丢失试卷,对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隐瞒不报等也被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根据管理办法,教学中散布不当言论;教学中对学生有侮辱性言行;泄露考题;纵容作弊;因工作失职,致使教学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被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北大规定,对两次以上教学检查和教学综合评估不合格的任课教师,应进行培训,培训后仍不合格的教师,将不再聘任进行该课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