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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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天津大学200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联考科目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1

业务课 2

备注

哲学 [01]

330

50

50

90

90

( 1 )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12 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可在各学科复试基本要求基础上,一门单科降低 3 分或总分降低 5 分,但单科和总分不能同时降低要求。

( 2 )目前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 5 个自治区、 30 个自治州、 120 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各学科复试基本要求基础上,一门单科降低 3 分或总分降低 5 分,但单科和总分不能同时降低要求。

经济学 [02]

335

55

55

90

90

法学 [03]

355

60

55

90

90

教育学 [04]

320

55

50

90

90

文学 [05] (不含艺术学 [0504] )

330

55

50

90

90

理学 [07]

315

50

46

80

90

工学 [08] (不含照顾专业)

315

50

46

80

90

农学 [09]

315

55

55

90

90

医学 [10]

340

55

50

90

90

管理学 [12] (不含 MBA 专业 [120280] )

330

55

50

90

90

艺术学 [0504]

315

50

46

80

90

工商管理硕士 [120280]

170

综合 100

5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

310

50

45

75

90

  注: 1 、照顾专业:力学( 080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水利工程( 0815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 );

  2 、工学门类所有学科、专业,对全国 56 所设有研究生院的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40 %者),执行照顾专业分数线。此类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交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相关证明,否则按原学科的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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