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广大考生,2005年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我校和复试有关的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 复试工作安排
1、我校今年复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批进行复试的单位: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电气学院、生科院、电信系、光电系、控制系、电子系、图像所、计算机学院、建规学院、土木学院、管理学院(不含MBA)、经济学院、历史研究所、中文系、法学院、社会学系、公管学院、外语系、新闻学院。
第二批进行复试的单位:能源学院、交通学院、力学系、激光院、环境学院、水电学院、数字化工程中心、政教系、哲学系、教科院。
第三批进行复试的单位: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MBA。
2、3月25日,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 复试
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直接到参加复试的院、系(所)报到。报到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和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
2、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①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核:对应届毕业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实验技能等;对在职报考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
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复试分开进行,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试实施办法》。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3、复试采取笔试、实验、计算机操作、临床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不少于15分钟,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各院、系(所)自行确定。但复试内容和形式、以及评分标准必须事先在各院、系复试细则中明确。
4、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学力以下工作满两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考生),由院、系组织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每科考试时间为三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院、系(所)将严格对此类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认真组织考试。
5、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①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专业考核若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40%。
②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四门考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5、复试费用按照50元/人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按100元/人收取。
6、复试期间,各院、系、所组织考生(含本校推免生)参加体检,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60元,由考生自理。
7、时间及工作安排
① 3月30日,第一批复试考生报到,31 日第一批进行复试单位全面开始复试工作。
② 4月3日、4日落选考生向拟调剂院、系提出调剂申请,接收调剂的院、系到研究生院办理调剂手续。
③ 4月4日第二批复试考生报到,4月5日第二批进行复试的单位全面开始复试和调剂复试工作。
④ 4月7 日第三批复试考生报到,4月8日第三批进行复试的单位全面开始复试工作。
⑤3月31日至4月10日,考生复试、体检、奖学金评定。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为了使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英语听说考试更加符合不同招生单位及不同招生专业对生源外语能力的要求,加强复试的有效性,方便初试考务的管理,教育部从2005年起,将招生考试初试外语科目中的听力测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的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考试目的:
英语听说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它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二、 具体要求:
1.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应与专业面试分开,独立进行,由各院、系(所)组织。
2. 各院、系(所)应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组成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由2-3人组成。考生较多的院、系(所)可组成多个听说能力测试小组。
3. 为规范听说能力测试工作,要求各院、系(所)在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开始前必须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具体命题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4. 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
5. 为保证听说能力测试的公正性,考试必须全过程录音,录音资料保存期为6个月。录音设备由各院、系自行准备。
附件:
三、 考试形式:
研究生入学复试英语听说考试分三个部分:
1. 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约1分钟;
2. 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 主考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四、 命题要求
各院系根据考生的数目准备2-5篇与专业相关但专业性不强的听力材料。并就每篇材料准备2-3个问题,以便对不同考生从不同角度提出问题。
五、 评分方式:
1. 考试总分为20分,按以下四方面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
分数档 |
听力理解准确程度 |
语音及语言准确性 |
话语连贯性 |
语言流利程度 |
4-5 分 |
l 准确地把握了听力材料的主要内容,并正确理解了作者观点
l 准确理解主考提问 |
语音清晰,词汇使用准确、丰富,语法基本无误 |
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有逻辑地自我表达 |
语言流畅,衔接自然 |
3-4 分 |
l 基本把握了听力材料的主要内容,并大致理解了作者观点
l 基本理解主考提问 |
语音不妨碍理解,词汇和语法使用偶有错误,但不影响表达大意 |
能够围绕主题较清楚地表达观点 |
偶有停顿,不妨碍表达 |
2-3 分 |
l 听懂了材料的部分内容,但对作者观点把握不准确
l 对主考提问理解有偏差 |
发音有缺陷,一定程度影响交际,词汇、语法使用时有错误 |
能够做与主题相关的发言,但缺乏逻辑联系 |
经常停顿,只能用残缺的句子表达 |
2 分以下 |
l 基本没有听懂材料内容
l 不能听懂主考提问 |
发音妨碍理解 |
表达混乱,离题 |
只能偶尔说出个别单词,无法连接成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