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复试前请各位考生将体检表和复试表眉栏填写清楚。
2、复试后,拟定为定向、委培、自筹类型的考生必须于4月22日前将相应的协议书交还研究生部,不得拖延,否则延误录取库上报,责任自负并视为自动退学。(协议书可于报到时领取)(所有考生须于20~21日浏览研究生部网页核实本人的录取类型)(因录为非定向类型的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院,即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因此不能上此种类型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与复试小组和研招办双方书面写清)
3、定向费、委培费、自筹费须于6月20日前交至我院财务处,学费须三年一次交齐。普通高校应届生(不含继续教育学历的应届生)可按年度缴纳,每学年初开学时缴纳,逾期者取消学籍。
交费方法:可选择下列之一:
①从银行汇款:(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06研:xxx)
收款单位:华北煤炭医学院
开户银行:唐山市商业银行建设路支行
银行账号:051700113003200001611
②需先办理牡丹卡(即工商银行卡),将学费存到卡上(需多存1元,否则不能划卡),然后至我院财务处划卡交费,交费后到研究生部复印交费发票。(不得直接交到银行)
财务处不办理现金收费!学费到位后方可取得录取通知。
4、统招生的人事档案须于6月10日前调至我院研究生部,档案到位方可取得录取通知。
5、其它录取类型考生(除外统招)自愿把本人人事档案调到学院者,须于复试后到研究生部领取调档函,学院研究生部接收档案日期截止到6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6、同等学力指符合下列任一条款者:①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③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