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 010 统计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1-65901076 联系人:张娜 计划招生:24 人(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名额)
招生培养改革措施:招生阶段不确定导师,入学两个月内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备注
0714Z1 数理统计学 01 数理统计学 柏 杨、黄 涛、李卫明、李 涛、王绍立
“申请考核”制选拔
尤进红、张立文、
0714Z2 经济统计学 01 经济统计学 常 宁、杨 楠、吴 洁 “申请考核”制选拔 授经济学学位
0714Z3 金融统计与风险 01 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卞世博、崔翔宇、黄 勉、骆司融、张志远
“申请考核”制选拔
管理 赵宏飙、朱倩倩、刘 强
0714Z4 应用统计学 01 应用统计学 冯兴东、贺 莘、刘 旭、吴纯杰、王 刚
“申请考核”制选拔
张拔群、赵海兵、周 帆、吴梦云、韩 邈
邱怡轩、刘 鑫
注:标有下划线的为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指导教师。申请“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必须在导师栏填写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
请资格指导教师姓名。
附:统计与管理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430 或 IELTS ≥6.0 或 TOEFL≥90 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修读过的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非统计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本学院认定的相关课程),且此三门课程成绩的平均
绩点原则上不得低于 3.3/总 4.0(或 85 分/总 100 分);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统计类的申请人,统计类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 3.3/总 4.0(或 85 分/总 100 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30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请前应仔
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详细的研究计划,包括与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应用统计学相关的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回顾、
研究设计、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不少于 3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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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5)代表性学术成果:公开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6)代表性获奖证书扫描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超过 3 件;
(7)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
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8)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向统计与管理学院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3)三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向统计与管理学院直接寄送各自的推荐书(信内需包括专家有效联系方式以方便学院查
证核实),且其中一封必须是申请者硕士导师的推荐书。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 1105-1 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 021-65901076。注
明“申请考核”制招生。
3.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
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初审
1.时间:2022 年 12 月中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 5 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22 年 12 月中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23 年 1 月上旬。
2.统计与管理学院将组成专家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综合考核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
力等方面。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
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录取。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奖学金及津贴根据学院和学校的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2.本方案由统计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