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备注
B 组: 严安林、杨 剑、于宏源、王中美 上海财经大学与
06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 上海国际问题研
究院联合培养
注:标有下划线的为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指导教师。申请“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必须在导师栏填写具有“扶优扶强”专项计划申
请资格指导教师姓名。
附:法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30 或 IELTS ≥6.0 或 TOEFL≥90 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30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
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科研成果列表、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包括报考专业的相关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创新性等,不少于 5000 字;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译著、未发表的工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原创性研究成果扫描件,不超过 5 件。其他成果可以提交列表。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
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向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推荐书: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提供)。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 777 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04 室,明林溪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2934。注明“申请考核”
制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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