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复试名单及各院(系、中心)复试细则。
2.各院(系、中心)必须电话通知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等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参加复试。
3.考生到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报考资格与身份认定,交纳复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审查合格考生报考档案材料转各学科复试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顺序进行复试,当场打分,学科复试小组秘书做好复试记录。
5.各学科复试小组秘书复核专家打分,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6. 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