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计划及政策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在校脱产学习。
(四)2012年我校拟招收“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研究生6名(以国家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名手续
(一)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按《武汉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为保证质量、公平选拔优秀人才,考生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参加考试,不能调剂,待复试初录后再重新进行导师双向选择。
五、提交材料
(一)下载填写《2012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一),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2011年12月25日前将该表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8办公室,宋老师收,邮编430072。
(二)考生在2012年3月16日前须向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考试
(一)初试科目:
1.外 语:1101英语
2.专 业 课一:2067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专 业 课二:3081综合课
考试内容均单独命题。
(二)初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全天,18日上午
1.外 语 17日上午8:30——11:30
2.专业课一 17日下午2:00——5:00
3.专业课二 18日上午8:30——11:30
(三)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请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领取准考证。
(四)复 试:
1.复试时间:2012年5月上旬
2.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简称跨学科)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武汉大学三方培养协议。
(三)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八、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九、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7—6875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