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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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三百六十多名(含公开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2名。详细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
  二、报考条件(公开招考方式,如有变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6年8月31日前获得);(2)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红章);(3)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6年8月31日前获得); b)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红章);c)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⑷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考流程
  (一) 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提交信息,网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号。
  (二)考生网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生成的三个表(A4纸),填写完整。《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空白处需填写完整(栏目中无信息可填,必须填“无”),本人在每页右下角处签字确认。材料分别装订,再按(1)—(6)顺序在左上角用夹子等固定在一起。按照规定时间将报考材料在现场信息确认(现场照相)时交到我校研招办。
  (三)网上上传:(1)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3)学生证(应届生)的电子版文件。
  (四)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200元。(2月13日至3月2日)。
  (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证、现场信息确认(现场照相):
  (1)验证: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在校全日制学籍证明。
  (2)提交报考材料(纸质登记表等博士报考材料)。
  (3)本人现场照相,信息确认。
  考生须携带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在校全日制学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发表论文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到研招办现场本人照相,验证,并确认报考信息。提交《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报考材料。
  (六)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经过现场验证,信息确认,网上缴费,提交《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七) 报考我校博士生类别为:
  (1)非定向: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不能按期转入者,取消录取资格。户口可按期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或个人负担,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按教育部规定办理。
  注意:
  (A)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委培,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B)高校教师报考时,须由学校人事部门在《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注明同意考生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委培博士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C)其他考生报考登记表可不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请考生妥善处理好所在单位的各种问题。如因报考博士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委托培养考生单位不签培养协议等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在校全日制学籍证明,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必须在入学前补验。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
  (1)报考非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提供a)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b)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提供a)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b)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原件及复印件,c)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报考材料分别装订,再按(1)—(6)顺序在左上角用夹子等固定在一起。
  (1) “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由专家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果打印,专家须在每页纸上签字)。
  (3)思想政治情况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二代身份证,请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信息确认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在校全日制学籍证明。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或在成绩单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复印件和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
  (十一)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放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加试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十二)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和初试时间相连,安排在初试后很快进行。请外地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体检时间及复试方式和时间,考生可在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十三)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已交付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28日。
  网上报名网址: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 )
  “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3月2日。
  (四)现场确认(现场照相)时间:
  2012年3月6日至2012年3月13日(不含节假日和周六、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点:逸夫东楼801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凭报名号及网报密码)
  时间: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5日
  五、相关政策
  (一)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5年。
  (二) 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于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将获得基本奖助学金,即博士生学费由学校全额资助,同时享受每月的津贴(1200元);对于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即培养费每人每学年1万元),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学费由学校全额资助,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每月的津贴。详情请参看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关于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解答”。
  (三)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有关参考书目请与我校教材科联系,电话010-51688681,教材科如无相关书目可自行与相关出版社联系。
  六、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招生信息,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或导师联系。
  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查号台:010-51682222(可查询导师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网址:http://gs.njtu.edu.cn (详细情况请见各学院主页)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及联系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翟老师  010-5168734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郭老师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       邱老师  010-51687171
  交通运输学院       邓老师  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姜老师  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       黄老师  010-51688369
  理学院          刘老师  010-5168837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陈老师  010-5168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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