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三百五十余名(含公开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2名。详细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
二、报考条件(公开招考方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5年8月31日前获得); b)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红章);c)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5年8月31日前获得); b)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红章);c)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d)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我校2011年招生报名考试时间
我校博士生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并须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报考材料的方式。
1. 考试时间:2011年4月9日—10日。
2.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月14日,2011年2月19日至2011年3月1日。两个时间段只需报名一次。
网上报名网址:http://gs.njtu.edu.cn/ 常用工具栏目里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系统”或http://202.112.159.196:8080/bsbm/。
3. 提交报考材料时间:考生既可以邮寄报考材料,也可以现场提交报考材料。
邮寄报考材料时间截止至2011年3月2日。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
现场提交报考材料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至2011年3月4日(不含节假日和周六、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4. 验证、信息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1年3月30日—4月7日(不含节假日和周六、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点:主校区逸夫楼东810房间(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报考流程
1.考生按照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提交信息,网报成功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号。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网报成功后,下载打印生成的三个表(A4纸),填写完整,按照规定时间将下列报考材料邮寄或现场交到我校研招办。材料分别装订,再按①—⑥顺序在左上角用夹子等固定在一起。
①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并下载打印《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将空白处填写完整,粘贴照片,本人在每页右下角处签字确认。
注意:我校博士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委托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这三种。(A)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或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并且《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委培,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B)高校教师考生报考时,报考登记表应该由学校人事部门盖章并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或委培类别的博士生。
(C)其他考生报考登记表可不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请考生妥善处理好所在单位的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签培养协议(委培考生)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由专家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果打印,专家须在每页纸上签字)。
③思想政治情况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二代身份证,请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在校全日制学籍证明,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必须在入学前补验。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考生邮寄报考材料时,毕业和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不必邮寄,只需邮寄复印件,原件在验证信息确认时必须提供。报考材料不全的考生,不能领取准考证。
⑥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或在成绩单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复印件和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
报考非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提供a)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b)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提供a)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b)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原件及复印件,c)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正面免冠1寸近照4张(背面写上姓名,其中一张照片事先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外三张照片贴在A4纸上)。
3.报名考试费200元。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交或通过邮局汇款。
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
汇款单上请注明:博士报名费,姓名,报名号。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已交付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证、现场信息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发表论文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到研招办现场验证,并确认本人报考信息,领取准考证。未经过现场验证的考生不能领取准考证。
5.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放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加试自然辩证法。
复试方式和时间在领准考证时看研究生院通知(或考生与报考的学院联系确认),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和初试时间相连,安排在初试后很快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6.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时间领准考证时通知。请外地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7.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相关政策
1.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5年。
2.对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或个人负担,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3.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教育部规定办理。
5.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于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将获得基本奖助学金,即博士生学费由学校全额资助,同时享受每月的津贴(1200元);对于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即培养费3万元),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学费由学校全额资助,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每月的津贴。详情请参看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的“关于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解答”。
6.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有关参考书目请与我校教材科联系,电话010-51688681,教材科如无相关书目可自行与相关出版社联系。
六、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招生信息,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或导师联系。
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查号台:010-51682222(可查询导师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网址:http://gs.njtu.edu.cn (详细情况请见各学院主页)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及联系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翟老师 010-51687339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王老师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 邱老师 010-51687171
交通运输学院 邓老师 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姜老师 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 黄老师 010-51688369
理学院 秦老师 010-5168837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陈老师 010-5168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