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不仅是我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实力最强的国立研究机构,也是国家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基地。1978年中国科学院率先在全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并经国务院批准创办了我国第一所研究生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由设在北京的研究生院本部、分处全国各地的10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的各研究院所)共同组成,是一个以北京为中心、联系和覆盖全国的研究生教育实体。研究生院本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中国科学院系统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学籍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并负责京区单位研究生基础课程的集中教学。各培养单位是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具体实施单位。
中国科学院拥有一大批学术造诣深、国际影响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项目、良好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途径以及激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哲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的众多领域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3 个,遍布各地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拥有8个国家实验室、70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0多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20多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设有10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现有在学研究生3740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8200余名。
2012年共有114个培养单位、12个院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在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7 个学科门类、36个一级学科、177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5400余名。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1年9月1日~ 9月23日;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1年12月8日~ 2012年1月25日。培养单位有特殊报考时限要求的,以培养单位的通知为准。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3.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春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论文答辩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4.报考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培养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春、秋两次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主动与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联系。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3.初试时间
(1)春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8:30 ~ 11:30;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下午14:00 ~ 17:00。
(2)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考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上午8:30 ~ 11:30;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下午14:00 ~ 17:0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培养单位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
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培养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录取
培养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及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49
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010-82640445 010-88256215
网 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
E-mail:ao@gu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