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研发[2008]4号
生源质量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和基础,生源质量的好坏影响和决定着研究生培养质量。针对我校开办研究生教育以来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生源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为鼓励、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攻读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切实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复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为国家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
二、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按10个月发放,每月100元/生。
三、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国家规定的A、B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达到国家规定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到时一次奖励3000元/生;达到国家规定B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到时一次奖励1000元/生。
四、调剂考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国家计划内指标向本科学历的调剂考生倾斜。
五、调剂录取的本科学历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国家规定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到时一次奖励1000元/生。
六、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考生,可继续享受大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七、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均可以享受5000元/生的学位论文科研补助费,用于完成学位论文科研工作。
八、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均可参与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获奖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奖金。
九、本办法所规定的条款,以现行国家、学校有关规定为基础,如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以新规定为准。
十、本规定自2009级新生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00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