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78年6月,其前身为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由原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成,1983年4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批准更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科研教学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肩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在四川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为四川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982年11月,经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我院建立研究生部(2007年3月,经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更名为研究生学院),1983年由国家教育部备案,1984年成为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并于同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之一,其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的研究生。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依托雄厚的科研实力和教育资源,我院研究生教育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
学科门类齐全,已成为全国培养哲学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目前我院已拥有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和中国语言文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招收中国哲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社会学、人口学、文艺学、新闻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共13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生达300多人,招生规模在西南地区科研单位中名列前茅,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位居第二。
师资力量雄厚,师生比较高,科研经费充足,为研究生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以及较多的科研、社会实践机会。我院在职硕士研究生共300多人,硕士生导师62人,在职科研与教职员工400多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1人,副高级职称73人;博士(含博士后)65人,在读博士24人。同时还拥有以著名经济学家林凌为代表的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3人,四川省科技顾问团成员10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6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3人。这些导师、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都承担了大量的国家及省部级课题,科研经费充足,教学资源丰富,为研究生提供了较多的科研、社会实践的机会,为培养综合能力强的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高级人才提供了保障。我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0万元;图书馆藏书72万余册;现有15个科研所(中心)、7个职能部门、1个研究生学院、2个科研辅助部门;与市县联办5个分院和12个研究所;主管主办《社会科学研究》(CSSCI)、《毛泽东思想研究》(CSSCI)、《经济体制改革》(CSSCI)、《农村经济》(CSSCI)和《厂长经理日报》等公开发行的“六刊一报”;建有1个全省哲学社会科学门户网站“四川社会科学在线”。我院现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院级优长学科,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联合),3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也是到目前为止全国地方社科院中唯一一个被获批的法律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国际国内学术交流频繁。我院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荷兰、越南等1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院校、学术机构建立了长期学术联系,并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川大学、西南财大、西南交通大学以及四川农业大学等许多国内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与四川农业大学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2007年我院经四川省人事厅批准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截止2011年6月,我院已先后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以及西南财经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合作高校在中国语言文学、法学以及历史学等学科方向联合招收了4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显著。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位于天府之国的成都,地处繁华的一环路市中心,坐落在美丽的浣花溪畔,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并与闻名遐尔的杜甫草堂、武候祠、青羊宫等文化古迹以及四川大学、西南财大、西南民族大学等著名学府为邻,真可谓人杰地灵,不失为你求学的上佳选择!
总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院已形成了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以及管理学等较全的学科门类,并涌现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区域可持续发展、文化产业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现代农业产业等一大批重点学科及热门学科;我院的研究生教育既注重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又重视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这样使得我院培养的研究生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具备了相当强的实际动手能力。我院的研究生教育现已初步形成了从招生录取、教学培养、学位授予到就业指导等一整套研究生教育和培养机制,建立起了适合于我院特色的“学科建设与学位教育统一、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统一、课题研究与教学实习统一、学术梯队与师资培养统一、科研考核与教学考核统一”的办学模式。
二、招生章程
(一)报名日期及报名程序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9月1日起,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sass.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志愿;考生应正确抄录我院的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拟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及四门初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详见第12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报名日期: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生持本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本人所在省级招办指定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补办。
(二)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本人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数码照相,缴费,签名确认。
(三)资格审查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仍然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为简化报名程序,方便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将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四)初试
1、准考证的打印: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此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外国语
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
4、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五)复试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我院以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技能的考核,以及英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我院招生简章“考试范围”栏。
6、复试时间及复试办法由我院自定(一般在四月中旬公布,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
(六)体格检查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硕士录取标准相同。
2、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自筹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或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签定委托培养合同。
3、应届本科毕业生被录取后,在新学期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若本科未取得毕业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和就业
1、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硕士生均为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毕业生就业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计委、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科研机构招收的研究生列入国家“委培及自筹计划”。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以上规定如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12年招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九)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每生每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000元。我院同时施行奖学金制度,奖学金覆盖面达40%。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是首批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延安抗大三分校,距今已有70年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几十年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以外语为优势的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知名外国语大学。
北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65名。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2011年7月,北外已授予博士学位336人、硕士学位4300人。目前在校研究生人数213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5人,硕士研究生1770人)。北外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拔尖人才,其中不少人已经成为国家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担任了部级领导职务,他们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外交事业及中外思想文化交流和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外目前共教授49种外国语言,教学和科研涵盖了世界上所有主要语种群的文学、语言、文化、历史、经济、政治、新闻传播、外交、法律等,研究领域极为宽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外现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有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翻译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6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四个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北外一贯坚持“以一流的师资,办一流的大学”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一大批学贯中西、蜚声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中外思想与文化、海外汉学、国际问题、国际法、国际新闻传播等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享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教授、学者,师资力量相当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67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21人(含博士生导师100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33人,讲师281人;聘请外国籍专家和教师70余位。北外现设英语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国际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院、外国文学所、外国语言所、日本学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海外汉学研究中心等18个院、所、中心,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等5个系。信息技术中心有50多个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室,配备各种录像、摄像、演播、卫星接收等现代化电教设备。我校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外文报刊400多种,中文报刊800多种,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
到目前为止,北外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66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派研究生赴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研究,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在高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和跨国组织从事教学、科研、外事、管理以及其它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翻译硕士<含英、俄、法、德四语种的口、笔译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2年。
三、报考条件
(一)掌握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1)已获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2)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并须满足以下要求:在国家一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已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于2011年11月14日现场确认最后日期前获得并出具学术期刊编辑部的“论文发表通知”。
(3)自考本科、函授本科、网络教育毕业等成人高等教育考生在报名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时须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按正常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只取得本科毕业证、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按同等学力身份即以上第(2)条规定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形式报考。
(5)在读研究生于2012年夏季应届毕业者,可凭本科学历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培、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参加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9月下旬向北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所在大学院系及教务处签字盖章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在高校的向校外推荐名额的公函原件、成绩单、外语证书、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10月1日左右网上公布准考名单,10月10日左右参加由北外组织的推免生考试(笔试、口试/面试)。
四、报名日期及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在教育部统一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上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中下旬。
考生自行登录浏览中国研招网及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误报信息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我校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网上公示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查验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现场照相。
北京考点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网上缴费,到北京外国语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号,现场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现场照相;
外省市考点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缴费、照相。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3、初试(全国统考)日期:2012年1月7日—8日。
五、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12月底在中国研招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须于11月20日前将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由所在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件、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录取:以教育部当年划定的分数线为基础,主要参考考生两门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复试资格,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初试专业成绩及复试成绩(面试、专业笔试、二外听力)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批、市招办审核、教育部批准。
六、就业:
根据国家毕业研究生就业方针、政策和原则实行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研究生各院系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万元/年)
院系 学习
年限 学术型 应用型(专业学位)
(学制均为2年)
高翻学院 2年 2.5 3
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1.25
中文学院 3年 1 1.8
阿拉伯语系
英语学院、俄语学院、
法语系、德语系 2.5—3年 1 2
其它各院系 1
八、其它
1、2012年硕士研究生统考专业科目一、二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命题,详见《2012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相关知识在复试时测试。
2、各专业、研究方向接收推荐免试生数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30%。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定向或委培考生复试时须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者,后果自负。
招生单位代码:10030 招生单位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9 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网址:http://graduate.bfsu.edu.cn/
说明:(1)由于教育部201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此目录为我校2012年硕士生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招生专业目录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