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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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河南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12年,是一所拥有理、工、农、医、文、经、管、法、教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型农业大学。 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0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含自主备案),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校建有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玉米改良(郑州)分中心、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开放实验室等24个国家和省部级研究中心、基地和重点实验室。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5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61名,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1、2、3、4、5条外,学历条件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农业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考说明

1、2012年硕士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为了确保考生报考材料准确、及时地寄送,网报时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否则,责任自负。报名时要注意,报考不同院系所同一专业时,要填写清楚院(系、所)名称。

2、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均为全国统考;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均为全国联考,联考大纲可到各地书店购买;其余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课在复试时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见备注栏。

四、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学校将在复试环节中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我校会及时按规定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费用

1、根据《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校政研【2011】2号)文件精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第一志愿录取的总分高出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10%(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5%)以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法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除外),按每年4500元标准缴纳学费。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按7000元/年交纳学费。

3、凡第一志愿报考农学院和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绩优秀的研究生,每人入学奖励3000~5000元。

六、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把报考有关信息在研究生处主页上公布,网址:http:// 202.196.80.27/s/60/t/31/main.jspy。欢迎垂询。

七、单位代码:10466                   单位名称:河南农业大学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63号   邮政编码:450002

联系电话:0371-63558825      传  真:0371-63558826

联系人:董老师

八、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学     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学院 刘老师 0371-63558126
林学院 李老师 0371-63554976
牧医工程学院 高老师 0371-63558180
机电工程学院 刘老师 0371-6355804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温老师 0371-63579691
烟草学院 宋老师 0371-63555763
植物保护学院 罗老师 0371-63558170
园艺学院 李老师 0371-63579623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麻老师 0371-63558090
生命科学学院 李老师 0371-6355579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冯老师 0371-63558150
资源与环境学院 刘老师 0371-63555504
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法学院 桑老师 0371-63558022
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马老师 0371-63558202

河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河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河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2年预计招收研究生2200人左右。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对符合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包括现场确认信息、照相、缴费等),且不得再参加统考。有关推免生的有关信息请参阅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河南大学2012年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的学科专业:我校2012年招生的所有学术型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招生学科、专业参见2012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s.henu.edu.cn/)。
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学科专业(领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2012年招生的其它专业学位学科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我校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不限名额,热烈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生踊跃报考我校2012年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学院代码、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等。为了确保我校能将考生录取通知书(每年7月初发放)等及时寄到考生手中,请考生务必在“通讯地址”栏内写准确本人的详细地址。如果考生的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书不需要邮寄,请在“通讯地址栏内写‘所有证件材料全部自取’”。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七)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考生复试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需交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供资格审查。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
我校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合格后才准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2012年4月初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有关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动态。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进行的。具体参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或者外单位。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

(一)参考书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邮购参考书业务,参考书由考生自己准备。(河南大学出版社至善书局备有各科参考书,该书店地址为开封市河南大学明伦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楼东头、外语学院对面,邮编:475001,电话0378-2861003)
(二)动态信息与联系电话
建议考生登陆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enu.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均在各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8-2869091(工作日每周三上午8:30——11:30咨询)。
 
注:(1)以上说明若与教育部、河南省有关2012年招生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为准。(2)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2012年最新研究生招生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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