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重庆交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2年保定校区各专业招生预计总规模800名左右(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设有各种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录取后不享受我校学业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详情请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12年继续招生,具体招生人数及报考条件等参见我校《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详情请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含推荐免试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名点: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推荐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有关现场确认时间、程序、要求等具体事宜,请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见网站通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届时须向学校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推荐信和证明学校统一格式,请自行从我校网站下载)。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公告。
2、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211-翻译硕士英语、357-英语翻译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考试大纲,学校自命题。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
单考生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均为我校自行命题。
初试成绩一般在3月上旬左右公布,分数线一般在3月底公布。
(二)、复试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4月初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4月上、中旬进行复试。复试科目在3月上旬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提交。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当年的复试安排。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从2009年起,我校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改革所涉及的考生范围、奖助比例等,参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不再划分计划内和计划外名额,转而分为:
1、全日制研究生:无工作单位,非在职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按照国家政策参加就业派遣。
2、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工作单位,在职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入学时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单考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录取为自筹(档案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或委培(档案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学校、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九、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
有关入学考试初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查询。
十、其它
(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
(二)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包含在各专业招生人数中,原则上我校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考试作弊的在职人员要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十一、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华电一校区新图书馆B座50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0312-7522405(传真)
研究生院网址:http://202.206.217.109/,有关2012年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重庆交通大学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重庆交通大学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交通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地处中国长江上游经济文化中心、有着承东启西地缘优势和雄厚工业基础的历史名城、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区——重庆直辖市。
学校学科专业覆盖面广,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教学实力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逾1.4亿元,建成了1个国家级素质教育基地、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0个省部级质量工程建设平台。科技创新能力强,拥有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7个省部级重点科技平台,基础及专业实验室(中心)达30余个。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在重庆市位居第二位(重庆大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人,列重庆市第一)。“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教授120余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中国工程院郑皆连院士、韩其为院士、梁应辰院士等150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定期到校授课(讲学)。
学校近五年来,承担了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0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00余项;2000年以来,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20余项。学校主办3种学术期刊,主办的《应用数学和力学》由中国科学院钱伟长院士任主编,是SCI和EI的收录刊源,以中、英文版向世界50余个国家和地区公开发行;《重庆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美国《剑桥科学文摘社》(CSA)等国际检索机构的收录源刊。
面向未来,重庆交通大学将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社会需求,立足重庆,面向西部,突出交通特色,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为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交通行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努力把学校建成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国内知名、区域优势突出,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 招生规模说明
我校2012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12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 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验要求。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二)报考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报考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具体详情请查看我校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
(三)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考生可就近选择相应报名考点)
重庆交通大学属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报名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报名时报名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自审。资格审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考试舞弊等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不予录取。
四、 报名程序
(一)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网报中,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电子摄像并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
(二)报名步骤:①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②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③认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④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信息后考生必须准确记录考生本人报考的“报名号”和用户名以及密码;⑤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期间。
(三)考生网上报名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报名费,于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当场进行电子摄像,对打印的考生报考信息表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表”必须交回报名点的收表处,否则报名不成功。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为上报教育部的信息,不能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取得推荐免试生正式资格(通过省市招办审批,并且复试成绩合格)者,须凭推荐学校发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不予录取。
五、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下载。往年自命题考试真题可在10月下旬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请考生在3月中上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复试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我校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我校将在4月上旬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相应合同(定向、委培合同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研究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收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近几年的录取情况,我校录取考生中有82%的公费名额(免交学费,享受每月150元生活补助),18%的自费名额(需交学费,享受每月150元生活补助)。
我校还设置了各种研究生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贡献奖、专项奖学金等,每年有近50%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
此外,我校还设有研究生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基金、研究生三助岗位(助管/助教/助研)等。
我校具体的奖助学金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就业部门及重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
(五)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
十二、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618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74
联系电话:023-62650942 传真:023-62652644
电子邮箱:jyyzb@cqjtu.edu.cn
学校网址:www.cqjt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q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