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中央美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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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试卷库
华东政法大学+中央美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中央美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考研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设有16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250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8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00名。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学术型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二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二年。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三个学科门类的22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三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除公共管理硕士外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详情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及自学考试,已获本科毕业证书者);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0年9月1日以前毕业);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上述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符合第(4)条要求的,限于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者不受此限制。

6、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国防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

8、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第(一)款中1——8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第(一)款中1——8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第(一)款中第1、4、5、8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2011年10月10日—3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它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2011年11月10日—1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三)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二)考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8日。

(三)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详见招生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提供考试参考书目或大纲),除统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国语种由学校自行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

(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六)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中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八)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4月中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培养费用

各类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10000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每学年培养费为10000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每学年培养费为13000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21000元。

我校从2011年9月起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大对第一志愿优秀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资助和奖励。获三等及以上新生或学业奖学金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奖励金额可抵全额学费。获二等级以上新生或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奖励金额可抵全额或半额学费(上述奖学金不适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体方案请关注我校东方法学网(网址:http://www.law.ac.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十、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其他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

十一、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或委托单位。

其他毕业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十二、其他

(一)我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各类资助。

(二)除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所有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受推免生的名额可占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5%。2011年起我校对优秀推免生加大奖励力度。奖助标准参照“九、培养费用”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三)为适应社会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需要,学校设置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1)法律与金融 (2)法律与国际经济(3)刑事法律实务(4)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1)司法行政管理(2)行政管理(3)社会保障(4)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上述研究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录取后选择确定。

(四)报考商学院(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政治学研究院(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政治理论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等院、部的硕士研究生在我校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就读,其他学院在我校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就读。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欲购买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可与上海法律图书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电话:021—62071636)。

(六)如在2012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东方法学网(网址:http://www.law.ac.cn)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传真:021-62071672

 邮箱:y_zsb@163.com

中央美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2012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中央美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直属艺术院校之一,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累深厚,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是国家美术教育、创作、研究中心。
中央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学院目前有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基础,从事美术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美术专门人才。2012年我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人员,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已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专科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且专业水平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体报名材料见后);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⑤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日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拍摄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请考生随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具体时间)。
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摄像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最终以教育部公布的日期为准)。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2、报名要求:

①报名考生需要登陆报名网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息。

②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有关信息和所填报的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考生可在报名截止

日期之前反复查询、修改,报名截止后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出现任何错误导致不能正常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报名费一律网上支付,支付后一律不退。请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认真查询支付办法。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④凡未按我院要求选择报名点及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⑤在整个网报期间,报名中出现的错误信息会在公告信息中及时发布,请报名考生经常登陆报名系统浏览。

3、考生资格审查:

(1)、专业初审

所有考生必须在10月1日 — 20日将《2012年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与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有

关的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退。

①报考中国画、版画、雕塑、壁画、建筑学院各专业方向、城市设计学院设计类方向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

②报考油画方向考生必须交创作、油画、素描作品照片共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不得只交作品光盘)、论文1篇;

③报考造型基础部方向考生必须交色彩、素描、创作作品照片共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不得只交作品光盘)、论文1篇;

④报考实验艺术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创作方案一份;

⑤报考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史论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
 
⑥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考生交本人论文一篇;

⑦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动画创作方向”的考生,交美术作品照片5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及原创动画作品光盘(DVD)。一篇自编1000字左右的故事剧本。

⑧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影像创作方向”的考生,交原创影视作品DVD光盘2张,一篇1000字左右的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

4、专业审核、报考费:100元(一律邮局汇款,请将汇款凭证放置材料中一并寄至我院,未交费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汇款、邮寄报名材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  邮编:100102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原件;

②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③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免交,但需在录取后复查),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原件;

④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交验:

a.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

b.同时提供本人专科毕业后与报考专业方向有关的再进修证明,或者提供本人参加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入选证书或获奖证书,史论专业考生需提交具有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一篇。

4、相关信息查询:专业初审合格者,招生办公室将同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上公布各院系合格考生名单告知考生,考生可在11月8日后登陆以上网站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专业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即获得参加入学考试资格。

查询网址:中央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fa.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5、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不寄发,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所报考院、系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

1、考试日期: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

3、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初复试安排在同一时段进行(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除外)。初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学院(系)加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

5、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初试按照中央美术学院考试统一安排,初试合格的考生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及时间将于3月下旬在中央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录取

1、我院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我院对报考“学术型”或“全日制专业学位型”考生的专业要求标准是一致的,因此,两种类别考生入学考试除国家英语考试内容不同,其我院专业考试科目、评分标准、录取原则均相同,统一评分,混合大排队,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3、报考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院将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报考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缴纳一定的委托培养费;报考计划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院将与考生本人签订协议,考生须筹措一定的经费作为研究课题费用及培养经费,学生毕业按当年国家分配政策进行。

六、招生规模及专业:

1、2012预计招生规模:130名;

2、①中国画学院 15名;②造型学院 44名;③设计学院3名;④城市设计学院 2名;

⑤建筑学院28名;⑥人文学院38名。

※ 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批准的规模人数为准。

七、学费及住宿费

1、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计划外委托培养生、计划外自筹经费学生的学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理论研究方向为每人每年18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3、住宿费:在我院公寓住宿者须按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校外公寓1200元/年,校内公寓900元/年。

八、其它

1、由于入学考试在同一时间进行,且英语考试内容不同,报考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只可选择一种,请认真阅读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慎重选择报考专业类别,一经选择不得更改,两种类别同时报考则视为报考志愿无效,其后果考生自负。

2、我院有关招生的最新消息,将通过下面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中国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网站: 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查询途径:登陆—院校信息—中央美院—信息发布)

中央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cafa.com.cn

(查询途径:登陆—招生—2012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信息)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东直门乘 132路公共汽车至花家地南街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 64771056    64771552

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

4、《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侨及外国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2012年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中央美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直属艺术院校之一,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累深厚,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是国家美术教育、创作、研究中心。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按照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我院2012年仍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准学制三年,学生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人员,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已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专科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且专业水平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体报名材料见后);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⑤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日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拍摄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请考生随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具体时间)。
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摄像时间:2011年11月10—14日(最终以教育部公布的日期为准)。
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2、报名要求:

①报名考生需要登陆报名网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息。

②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有关信息和所填报的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反复查询、修改,报名截止后不能再对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出现任何错误导致不能正常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报名费一律网上支付,支付后一律不退。请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认真查询支付办法。未进行网上支付或网上支付未成功者,报名信息无效。

④凡未按我院要求选择报名点及考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⑤在整个网报期间,报名中出现的错误信息会在公告信息中及时发布,请报名考生经常登陆报名系统浏览。

3、考生资格审查:

(1)、专业初审

所有考生必须在10月1日 — 20日将《2012年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与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有关的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退。
①报考中国画、版画、雕塑、壁画、城市设计学院设计类方向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

②报考油画方向考生必须交创作、油画、素描作品照片共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不得只交作品光盘)、论文1篇;

③报考实验艺术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创作方案一份;

④报考设计学院设计类方向的考生交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一篇;

⑤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动画创作方向”的考生,交美术作品照片5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及原创动画作品光盘(DVD)。一篇自编1000字左右的故事剧本。

⑥报考城市设计学院“影像创作方向”的考生,交原创影视作品DVD光盘2张,一篇1000字左右的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

4、专业审核、报考费:100元(一律邮局汇款,请将汇款凭证放置材料中一并寄至我院,未交费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汇款、邮寄报名材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  邮编:100102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原件;

②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③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免交,但需在录取后复查),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原件;

④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交验:

a.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

b.同时提供本人高职高专毕业后与报考专业方向有关的再进修证明,或者提供本人参加重要展览的证明材料、入选证书或获奖证书,史论专业考生需提交具有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一篇。

4、相关信息查询:专业初审合格者,招生办公室将同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上公布各院系合格考生名单告知考生,考生可在11月8日后登陆以上网站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专业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即获得参加入学考试资格。

查询网址:中央美术学院网址:http://www.cafa.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5、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不寄发,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所报考院、系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

1、考试日期:按照国家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

3、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初复试安排在同一时段进行,初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录取

1、我院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我院对报考“学术型”或“全日制专业学位型”考生的专业要求标准是一致的,因此,两种类别考生入学考试除国家英语考试内容不同,其我院专业考试科目、评分标准、录取原则均相同,统一评分,混合大排队,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3、报考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院将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报考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缴纳一定的委托培养费;

报考计划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院将与考生本人签订协议,考生须筹措一定的经费作为研究课题费用及培养经费,学生毕业按当年国家分配政策进行。

六、招生规模及专业:

1、2012年预计招生规模:100名;

2、①中国画学院 15名;造型学院33名。专业代码:135107

②设计学院42名;城市设计学院 10名。专业代码:135108

※ 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批准的规模人数为准。

七、学费及住宿费

1、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计划外委托培养生、计划外自筹经费学生的学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3、住宿费:在我院公寓住宿者须按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校外公寓1200元/年,校内公寓900元/年。

八、其它

1、由于入学考试在同一时间进行,且英语考试内容不同,报考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只可选择一种,请认真阅读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慎重选择报考专业类别,一经选择不得更改,两种类别同时报考则视为报考志愿无效,其后果考生自负。

2、我院有关招生的最新消息,将通过下面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中国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网站: 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查询途径:登陆—院校信息—中央美院—信息发布)
中央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cafa.com.cn
(查询途径:登陆—招生—2012年硕士生招生相关信息)

3、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东直门乘 132路公共汽车至花家地南街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64771056    64771552

4、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

5、《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港澳台侨及外国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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