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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大学发布了201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详情如下:
内蒙古大学201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11级研究生,来校报到之前,请注意下列事项: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为2011年9月3、4日。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具体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两周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
3.《2011年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从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从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5.应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保证报到时本表的验证期在有效期内),详情请登录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查询。
6.复试时未按要求完整提交材料的学生请在入学报到时补齐。
三、党组织关系、户籍关系、档案及工资关系的办理
1.党组织关系:非本校生源的中共党员新生须先将组织关系转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作委员会,并在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转入内蒙古大学及所报考学院。咨询电话:0471-4994262。
2.户籍关系:内蒙古自治区的学生入学时不再开具《内蒙古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学生户籍证明》,所有新生(无论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还是在区外)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证。农业户口在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性质不变。新生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须将下列要求转告原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
(1)户口迁移证必须为微机打印,手写户口一律无效。
(2)迁入地写:内蒙古大学。户籍科咨询电话:0471-4992408。
3.档案及工资关系:非在职的研究生,须将密封后的档案及工资关系等材料通过机要寄送到所录取具体学院(具体邮寄地址见附件1,为确保准确接收,请在学生档案袋外侧注明该生所录取的内蒙古大学具体学院及专业);档案未转入我校的新生,学校不负责推荐就业。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代码11)而档案和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者,学校不发放普通奖学金。咨询电话:0471-4994262、4992542。
4、在职人员党组织关系、档案及工资关系、户籍关系可不转入我校。
四、专业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培养费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23)和自筹经费(24)者,入学时须按规定交纳本学年培养费(专业硕士培养费请咨询所报考具体学院,博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及其它相关费用后再办理注册手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11)和定向(12)的考生无需交纳培养费。
五、住宿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行李自备。公寓部咨询电话:0471-336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