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及地点
学生类别:2011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1年入学的研究生
唯一报到凭证:太原理工大学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其它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应届考生在入学时要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毕业证)
报到时间及地点:请于8月初登陆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
注意事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原单位证明,向我校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各种手续
1.党团关系
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您的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情况,按以下方式转接:
(1)我校校内考生:在所在学院党委组织部门内部办理手续。
(2)我校校外考生: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山西省高校工委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入学前是中共团员:应转入团组织关系,请自带团员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交被录取学院。
2.户籍
根据国家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落户手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
户籍不在太原市的请迁往:山西省太原市太原理工大学
户籍在太原市的请迁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太原理工大学
特别注意:如果新生入学报到时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后均不补办。
3.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与工资关系,工资由原单位发给。
(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研究生:
①必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所在单位将考生人事档案转往: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毕业不派遣。随通知书另装有“人事档案调档函”,不需要调人事档案的考生该调档函作废;需要调档的考生按照函的要求认真填写,由本人将函送到考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
②已参加过工作的考生须在报到时携带由所在单位单另出具工资关系证明(须注明参加工作年月及停发工资日期),否则按未参加过工作对待。
(3)特别注意:未按规定办理以上手续者,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
三.公寓住宿
我校研究生公寓为4人间,由于今年学校的住宿较为紧张,请您慎重考虑是否住宿,根据相关规定住宿期间在每学年中间不办理退宿。为能及时做出安排,请您在6月1日-6月30日登录“复试调剂录取系统”网上填报住宿申请,不填报者不安排住宿。(注:如有变动,以学生入学实际情况为准,不另行通知)。
四.收费项目
1.培养费
计划外须交纳培养费三年总计21000元(艰苦专业12000元),分年度交培养费每年7000元/年(艰苦专业4000元/年,MBA15000元/年)。注:已交一年培养费的考生不需执行此项。
2.公寓费
每生每年住宿管理费为1200元/年·人(2004年省物价局标准)。另根据您的需要,学校还可为您代购公寓用品,包括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枕头、蚊帐、饭盒、暖水瓶等十五件左右,每套为500元左右(自愿采购)。
3.其他费用:书费预计200元左右。
五.交费方式
为了避免新生入学交费携带大量现金所带来的不便,缩短报到时间,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了一张太原理工大学建行龙卡联名卡,密码在密码专用信封内.请妥善保存该卡并牢记密码,报到时可在太原市内建设银行的任意网点或在自动柜员机上更改密码。新生必须在2011年8月21日前将应缴费用(学费、公寓费)存入卡中,以便银行代扣.
新生存入卡内金额必须大于(应缴费用+10元)。咨询电话:0351—6018050.
太原理工大学龙卡联名卡是学校为学生免费办理的缴费专用卡,学生在校期间凭此卡办理:缴学费、公寓费;领取奖学金、生活补助;向校园卡充值等,请妥善保管。如丢失,请拨打电话95533挂失,然后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支行补办新卡,并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卡务中心办理学生联名卡信息变更手续.
注意:报考时电子档案中没有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号有误的学生无法太原理工大学建行龙卡联名卡,这部分学生可在报到时用任意银行的银联卡刷卡缴费。
六.接站服务
报到当天学校在太原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处,接站时间6:00~11:00,学校有“青年志愿者做引导”。
七.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报到后如发现在入学考试中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2.新生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各种证件,报到时备本人近期同底版脱帽半身正面一寸黑白照片5张、红底彩色照片2张,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
3.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1年申请入学的统招研究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复学审批表],于6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20房间。
4.往年以省校筹入学,2011年正式录取为统招研究生的考生,未交转正申请表的,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省校筹学籍变动表(转正表)],于6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20房间。
5.2011年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于6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20房间。
八.咨询电话
工资关系咨询电话0351-6111122王老师
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351-6111122满老师
户籍办理咨询电话0351-6014496王老师
公寓住宿公寓网站http://gongyu.tyut.edu.cn电话0351-6014737
党团关系:咨询录取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