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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师范大学发布了2011级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详情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2011级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欢迎您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本须知及迎新工作安排请于8月初在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一、报到日期:2011年9月3日。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向学院(部、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报到当日06:00到22:00学校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和校内设立新生接待站,协助安排行李接运、报到、住宿等事宜。
三、新生须凭《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来校报到,其它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新生还须携带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四、报到时须向学院(部、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平光免冠一寸半身彩色照片8张、二寸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党(团)组织关系的迁转:除考取本学院(系)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外,所有非定向研究生党(团)员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全日制学习的定向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非全日制学习的定向研究生无需迁转。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自带到校,报到后交就读学院(部、系)。
(一)党组织关系迁转: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须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填写:①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转出,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②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按以下方式填写:北京师范大学XX学院。
新生党员须于8月1日至报到前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系统(http://zzgz.bnu.edu.cn),在“学生党组织关系转入”和“新生党员信息填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院(部、系)团组织。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院(部、系)。
六、户口迁移:非定向的研究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迁转,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只限本人,且必须盖公安局和派出所两级公安机关的公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还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填写到省(市)、县。迁往地址为: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入学时不迁转户口的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迁转。
定向研究生户口不迁移。
七、缴费及贷款:新生按《2011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一)(详细附件一的说明,请查看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您的纸版入学须知)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学校解决住宿的,足额缴纳住宿费后,才能办理住宿手续。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参见附件二)。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为6000元。因此,准备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报到时应先缴纳贷款后的学费差额(=第一学年应缴纳学费金额-申请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金额),并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足额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八、住宿:学校解决住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一直在大运村住宿。大运村住宿费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500元。即每年直接交纳1800元大运村住宿费即可。
为方便学生,我校经招标确定一家公司为新生提供必需的宿舍用品,学生可自愿自费购买(参见附件三)。
提前到校者学校不提前安排住宿。
报到当日先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再统一坐车到大运村。
学校不解决住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请自行安排住宿。
九、体检: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27元。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办法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
十、医疗保险:非定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入学后,学校将统一办理“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国家财政补助460元/人,学校对口补贴100元/人)。该保险支付范围为学生患病医疗门诊及住院产生的一系列医疗费用。
另,学生入学后也可自愿购买“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 作为补充险种。该保险针对意外事故医疗、重大疾病医疗(限定病种)、校内意外伤害致死等办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元,在学制年度内以年为单位计算,入学后一次性购买所选年度保险。上述两种保险具体承保范围、金额等以协议为准。
十一、行李托运:请不要携带体积过大的箱子,以免无处存放。托运行李时每人单独开行李票,写明到站名称(“北京站”或“北京西站”),并把“北京师范大学行李标签”(可复印)贴在行李两端。9月1日至3日到达北京站或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
十二、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学生需于2011年9月6日晚进行学校硕士英语分班考试,详细通知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学校硕士英语分班考试。
十三、银行卡:(详细说明请查看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您的纸版入学须知)
十四、新生到校路线: (1)从北京站下车乘地铁到积水潭站,再换乘22路、38路或47路公共汽车到北京师范大学站下车;(2)从北京西站乘47路公共汽车到北京师范大学站下车;(3)从首都机场乘大巴到北太平庄下车,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达。
附: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58806414
财经处(缴费方式、银行卡) 58807714
研究生工作部(贷款) 58805182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住宿) 58808291
校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 58807930
校团委(团组织关系) 58802178
保卫处户籍科(户口迁移) 58808055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2011年6月
附件二 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的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业费用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大家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有关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请登录我校研工部网站http://ygb.bnu.edu.cn(事务管理-资助贷款),查阅《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非定向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3.硕士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如已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则需先还清此前的贷款本息方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正在偿还上一阶段国家助学贷款,或正处在国家助学贷款展期阶段的同学,研究生阶段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和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位研究生每年三项贷款总额最高为6000元。原则上按照先贷学费,后住宿费,最后生活费的顺序分配贷款金额。
其中,所贷学费、住宿费金额应与本人实际学费、住宿费相对应。不需缴纳学费的同学,如经济确实困难,可只申请住宿费与生活费贷款,其中生活费标准最高为3000元/年。
三、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入学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在9月底举办的助学贷款申请会上提交。此外,报到当天申请人可持以下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缓交额度最高为6000元,住宿费需当日全额缴纳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1.困难证明:由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无效)开具的关于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明原件一份(由相关部门自行出具)。
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一致)。
2.申请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助学贷款保证书各一份,下载地址:http://ygb.bnu.edu.cn(下载中心)
请如实提供上述材料。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假,银行方面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学校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注意事项
1.按银行规定,我校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可以通过银行审核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在校生总人数的20%。准备申请者应该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我校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10-58805182;受理我校助学贷款申请的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咨询电话为:010-62212557。
北京师范大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1年6月
附件三 关于新生预购宿舍卧具的说明
为了减少新生入学报到途中携带被褥等生活用品的不便,同时考虑学生宿舍生活环境的美化、舒适,根据北京市教委有关指示精神,我校将招投标为新生卧具的采购选定供货厂家。每套卧具的价格480元左右,比市场上的同等质量的卧具优惠20%左右,供货厂家将会在新生报到当日来我校现场售卖。新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预购,如新生需要预购,请于8月 20 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联系,以便我们向厂家预定。
联系电话:(010)58808290,58808291,E-mail:sgzx@bnu.edu.cn,用E-mail回执的请写清下列内容:学号、院系、专业、性别、姓名、学历类别(硕士或博士)、所订物品名称和数量。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