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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海大学发布2011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详情如下:
河海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材料和费用
1、硕士研究生报到时须交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英语六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须携带免冠正面1寸近照8张 (备注:学籍卡1、学生证1、体检表1、户口办理2、住宿3)。
2、户口关系:原则上户口可以不迁入学校,如需迁入学校须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内容一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迁往地址[河海大学]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如有不符,请务必在当地更改,否则不予办理户口。在职学习研究生一律不迁户口。办理迁移户口须交免冠正面1寸近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收取交保卫处。(学校保卫处:025-83786571)
3、党、团组织关系:(1)江苏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河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江苏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学校组织部:025-83786574)(2)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院(系)分团委,并随身携带团员证。(学校团委:025-83786263)(3)在职学习不转党团组织关系。
4、录取新生如属脱产学习(含已评定奖学金等级、脱产自筹),毕业后需重新就业的新生,须将个人档案和工资关系(入学前为在职人员)转入学校;录取为委托培养、在职自筹研究生以合同为准。
5、报到时请自备个人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等)。需住宿的新生须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信息”栏下载住宿回执,并于7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申请住宿(特别说明:身份证号为学校住宿登记的关键字符,请务必填写),电子邮件发送至:hhuxssgzx@163.com,以便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家庭在南京市区的新生在校本部就读的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学校学生社区服务中心:025-83787942、83787944)
6、录取新生须按培养合同规定缴纳培养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2年,学费为1万元/年。硕士生奖学金等级为特等或一等的第一学年学费可免交);住宿学生的住宿费为800-1500元/年·人;所有新生均应参加体检,体检费标准为20元/人·次。请务必于9月1日前将当年应交的各项费用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个人建行龙卡(住宿费按1500元预存,存款金额须超过当年应交各项费用之和1元)。学校通过划卡,收取各项应交费用等。(学校财务处:025-83786338)
二、报到日期、联系方式和有关事项
1、报到日期:2011年9月8日
2、请新生直接到所在学院报到。住宿的同学可直接到宿舍管理站,入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手续。住宿安排等信息将于9月3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gs.hhu.edu.cn。
3、各学院报到地点及联系电话:(区号025)
在校本部报到的学院:
招生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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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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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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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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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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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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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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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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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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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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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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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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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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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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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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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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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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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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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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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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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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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材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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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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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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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宁校区报到的学院:
招生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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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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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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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电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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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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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7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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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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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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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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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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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老师
|
5809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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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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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老师
|
8378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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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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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老师
|
8378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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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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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
|
5809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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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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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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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8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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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校区
有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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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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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519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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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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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
83787739
|
大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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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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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9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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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时应携带由县、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也可向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资助办公室025-58099478)
5、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若因病经短期治疗可恢复健康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留学籍一年。
6、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其他事项
1、9月8日8:30-12:00,14:00-17:30校本部有交通车开往江宁校区,上车地点:河海会堂前停车场。
2、直接去江宁校区者可从车站到雨花台换乘南京市公交105路或河奥线到河海大学江宁校区下。
3、为方便新生,研究生的培养合同开学报到时统一签订。委培研究生的培养合同可先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培养单位盖章后报到时统一交给学院。
4、9月9日下午举行2011级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请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