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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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已获得硕士学位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8(含休学)。

三、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达到如下诸项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提交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提交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

我校2018年继续在部分学院试点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要求及实施办法见《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选拔安排参考各学院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基本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134的条件,还应具体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成绩达到425()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E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另外,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四)直接攻博基本条件

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可接收本科应届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除满足公开招考中134的条件,还满足如下条件:

1、 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在校1-6学期的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总排名前15%,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4、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不低于600分)或六级考试及格(或不低于425分)。

5、985工程”高校优势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五)其他要求

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

四、报名

(一)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

1.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1201—20171230系统自动清空01日之前的报名数据,在20171201之前报名无效

 

特别提示:公开招考(含“申请考核制”)在“公开招考报名”中报名,申请报名编号阶段招生方式均选“公开招考”

2考生务必在201814-1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达如下报名材料至研招办(行政楼201),逾期不再办理。

1)《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报名费200

8)申请考核制书面申请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4),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5),但须另提交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退还。

3.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如邮寄请选择EMS,报名费请选择邮局汇款,并注明“XXX考生姓名博士报名费”;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邮编:100029,收件人:研招办。

  电话:010-64433759

2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务必联系所报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并确认考试科目。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18314—18登陆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

1、报名时间:2018326—201846

 

2、相关事宜见《关于做好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直接攻博

拟录取直接攻博考生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1、时间:2018326—201846

   

2、考生须在2018416420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费200

3、相关事宜见《2018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复试工作办法》

五、公开招考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8317—318

考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2、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为综合考试,在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口语等;

六、体检

初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体检提示:2017年博士研究生(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等所有拟录取考生)统一体检时间暂定为2018322日(周四)下午1:30(请及时关注更新信息),地点在校医院,现场按校医院收费标准缴费,注意中午饮食清淡。

七、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考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公布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费及奖助学金如下:

1、2018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10000元/人/年。

2、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每年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1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八、其它

1.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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