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的协调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强化研究生导师指导责任、激励研究生学习积极性的培养机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培育研究生创新精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改革内容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科研主导。研究生教育,重在培养研究生一个精神,两种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术能力。为了实现创新精神的培育和实践能力、学术能力的训练,必须通过科研主导的教育模式。导师在科学研究中提升自己,服务社会,指导学生;学生在科学研究中,丰富知识,夯实基础,培育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和学术能力。
2.优化结构。研究生培养要适应国家与社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根据就业状况及趋势,适时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全部研究生中的比例。同时,注意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专门人才的培养。
3.导师自主。在研究生培养中,进一步强化导师的培养责任和在招生、培养、激励等方面的培养自主权。导师承担对于研究生全面培养的责任,培育研究生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学术能力。
4.奖学助学。调整研究生收费方式,加大对于研究生学习、研究的奖励、资助范围和力度。设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对于综合素质、学习成绩、科研活动较为优秀的研究生,实施奖学、助学制度;对于设计课题、申请项目、进行专题学术研究的研究生,给予科研创新资助。研究生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科研资助的范围,一般应占奖助范围80%左右。
三、实施方式
学校成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全校资源,协调院部关系,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全面有效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在2010年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