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因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1、第一志愿报考以下招生单位且在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本报考点报名:
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82801)、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83107)、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83116)、国家海洋环境预报研究中心(85304)、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87102),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87103)、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87110)、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87111)、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87112)、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87113)、首都儿科研究所(87120)、装甲兵工程学院(90034)。
2、下列考生必须在本报考点报名:
北京理工大学接收的在京免试生;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所有考生;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130500设计学、085237工业设计工程和135108艺术设计硕士的所有考生。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可在本报名点报名。
4、下列考生不允许在本报考点报名: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请到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116)报名点报名。
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京外中国科学院系统(不含“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18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科院中关村青年公寓园区6号楼)作为报考点。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115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1154 北京联合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报考其他在京招生单位的考生,请直接到招生单位或招生单位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考生须在11月10日-14日持本人身份证件(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以及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具体地点于11月初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d.bit.edu.cn)公布。
6、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7、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
8、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下午持准考证来北京理工大学了解考场安排。
9、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报考考生收取报名费:138元/人。
10、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预报名结束后,如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需注册新用户,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支付。
11、网上报名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2、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107,北京理工大学代码:1000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12286。
13、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