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的所有考生必须要符合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的报考条件。
2、我校单独考试原则上只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
3、下列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
报考130500设计学、085237工业设计工程和135108艺术设计硕士的所有考生;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
北京理工大学接收的在京免试生;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所有考生。
4、我校接收的外埠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考生须在11月10日-14日持本人身份证件(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以及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按照报名点的要求支付报名费;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必须选择“网上支付”功能,在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7、考生须在复试前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招网,下载并打印报考登记表,报考登记表和其它报考材料在复试时由考生直接交给报考学院。
8、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单由考生直接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d.bit.edu.cn)下载。
9、考生须正确选择报考类别,报考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除外),报考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关系,但须和我校签署相关协议。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如国防生、定向生、委培生、现役军人等),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说明。
10、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1、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空军等)。
1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13、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预报名结束后,如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式”,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需注册新用户,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支付。
14、网上报名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5、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6、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1107,北京理工大学代码:1000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12286。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