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MPM)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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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MPM)招生简章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MPM)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详情点击查阅)
北京师范大学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开展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在项目管理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方面已经具有多年的研究积累。其研究实体是于2001年成立的管理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专职教师中92%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京文教授、欧亚科学院院士蒋正华教授在内的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管理学院现有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4个本科专业,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政府经济管理、系统理论、系统工程、系统分析与集成、管理科学与工程、图书馆学、情报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12个硕士学位点及2个专业学位(MPA、MPM)授权点,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政府经济管理、系统理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系统理论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管理学院可指导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导师有38人,其中院士2人,教授12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14人。近3年,他们承担包括国家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纵向、横向课题数十项,科研经费逾千万元,在SCI、SSCI、EI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上千篇,科研实力雄厚。严谨的学风,高水平的教学与服务质量,造就了管理学院大批懂经济、会管理、熟悉项目运作的一流工程管理人才,项目管理领域的研究方向覆盖了通用项目管理科学、民航系统教育培训项目管理、房地产项目管理、银行项目管理、大型活动项目管理、信息工程项目管理等。
项目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掌握项目管理理念和方法愈来愈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经理也将成为 21 世纪年轻人的首选职业。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在项目管理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性基础研究的基础上,集科研、教学和人才培养于一体,致力于培养大量该领域急需的工程管理人才,努力为“由工程技术向管理岗位”的职业发展诉求开辟通道。
 
一、招生宗旨
项目管理硕士(MPM)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了解项目管理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能独立从事某一工程行业的项目决策、计划、实施与控制、评估等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管理人才。通过本领域的培养,项目管理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胜任各行各业的项目管理工作,可以成为各领域项目经理、项目评估师、管理咨询专家等。
 
二、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7月上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照当地规定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详细报名步骤请点击查阅)。
 
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7月中旬),本人持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2010年6月30日前在其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报名考试。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交我校管理学院(主楼A区524室)。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10年9月3日至10月29 日(双休日除外)。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考生也可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8170)。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8806414)。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总计三个小时,每部分参考答题时间45分钟。GCT考试大纲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欲购参考书的考生,可与硕博考研书店联系购书(网址:http://www.bsdky.com;电话:010—58802068)。 
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确定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凡在有效期内的GCT成绩(含2009年GCT有效成绩),并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管理学院申请参加复试,复试预计安排在2010年12月份,具体时间和复试内容另行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此表可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以备和笔试试卷、面试记录一并存档备查。第二阶段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四、录取
我校计划录取项目管理硕士研究生100名,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择优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
 被录取的考生于2011年春季入学。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按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自行联系北京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五、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制定的项目管理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2—4年。学习分课程和论文两个阶段。
课程阶段:将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来自企业单独组班的研究生,可在企业内进行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课程阶段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32学分。凡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转入论文阶段。
论文阶段:项目管理硕士需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六、学位授予
        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总计为每人4.5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 3元,论文阶段学费1.5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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