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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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详情点击查阅)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内最早设立信息学科相关专业的高校之一,相关专业已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改革开放后首批获得硕士授权点的学科,1993年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了我国第一个教育技术学博士点,开展计算机教育应用方面的研究和教学工作。目前学校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硕士学位点。在智能信息处理、图形图像、可视化技术、软件工程和教育信息化技术等方面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高级软件开发技术、软件项目管理、软件可靠性工程、领域信息化技术、教育软件与教育资源开发、教育城域网和数字化校园解决方案、企业E-Learning解决方案、信息化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
    北京师范大学目前建有多媒体基础教学实验中心、数据结构与算法实验室、智能机器人实验室、信息处理实验室、网络安全与保密通信实验室、EDA和嵌入式技术实验室、数据库实验室、软件工程实验室等10余个设施先进的教学实验机构;以教育部虚拟现实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可视化技术研究中心、软件工程研究中心、知识工程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远程教育研究所等一批科研机构在“985”二期工程支持下,通过建立“教育信息与技术”科技创新平台,科学研究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北京师范大学在珠海分校建有信息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和国内外多家大型IT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为软件工程硕士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教学实习基地。
      2010年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面向全国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院在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教育技术学等学科方向拥有多年的研究积累,建立了一支以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高的学科带头人为主导、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青教师为主体、专业分布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备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及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教授16人(其中院士2人,博导8人),副教授和副研究员30人、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5人,讲师2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8%。近年来,一批具有海外工作经历和博士后经历的中青年学术精英加入教师队伍,为教学科研增加了活力,为学院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能够在软件工程领域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有37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0人。北京师范大学在软件工程硕士培养中将坚持以大型软件企业为重要的教学点和实践基地,培养掌握最新前沿技术的高层次工程型软件人才。
    一、招生宗旨
     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北京师范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各类软件开发企业,特别是教育软件产业公司、各级教育信息中心、电教中心、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信息中心、网络教育学院等单位培养教育软件研发项目经理、软件研发和信息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方向
   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招收以下5个方向的软件工程硕士:
   1. 领域信息化技术(含教育信息化方向) : 培养领域信息化系统规划、设计、集成、维护和管理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
   2.  高级软件开发技术(含网络方向、教育软件方向) : 培养网络、数据库、多媒体和嵌入式环境下大型软件开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教育软件项目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和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工程人才; 
    3. 软件项目管理 : 培养大型软件项目计划、跟踪、管理、监理等方面的高级软件管理和监理人才;
    4. 软件可靠性工程与软件测试 : 培养高可靠性软件工程化方法、软件测试技术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三、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考条件
     (1) 在职软件工程技术或软件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软件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其中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7月上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照当地规定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详细报名步骤请点击查阅)。
 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7月中旬),亲自持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2010年6月30日前在其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报名考试。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报名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交我校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楼301室)。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10年9月3日至10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不交齐材料者不予录取。
     考生也可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楼301室,刘老师收,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7943)。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8806414)。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能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总计三个小时,每部分参考答题时间45分钟。GCT考试大纲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确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凡GCT成绩在有效期内(含2009年GCT有效成绩),又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参加复试。复试预计安排在2010年12月份,具体时间和复试内容另行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此表可从我院网上下载),以备和笔试试卷、面试记录一并存档备查。第二阶段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
     软件工程专业考试的参考书为:
     《软件工程理论与实践》(第二版)美Sharilawrence pfleeger著,吴丹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
      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欲购参考书的考生,可与硕博考研书店联系购书(网址:http://www.bsdky.com;电话:010—58802068)。 
     五、录取
      我校自定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择优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
      被录取的考生于2011年春季入学。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按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自行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六、培养方式
      在职的软件工程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4年。培养工作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分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两个阶段。课程阶段主要利用周末及节假日短期集中授课。来自企业单独组班的研究生,可在企业内进行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凡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转入论文阶段。工程硕士需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工作。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设计)撰写,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
    七、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的研究生,经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用
     学费总计为每人3.5万元,分两次缴付。课程阶段缴付学费 2.5万元,论文阶段缴付学费1万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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